日前,陕西省白河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免去该县县委书记郭德林职务。据透露,郭德林的新职务为安康市卫生局局长。舆论普遍将此事与郭德林遭遇的“豪车”事件联系起来。
“豪车书记”是否违纪,白河县自始至终都没有明确的答复,为何免职也没有确切的说明。但笔者认为,即便这百万豪车是借的,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也明显的与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相悖,而企业借百万豪车给县委书记用,这其中恐怕也有权力的威慑在作祟。
免职虽不及撤职威力大,但根据相关规定,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相当的领导职务。当公众还沉浸在舆论监督发挥作用的“喜悦”中时,“豪车书记”却已悄然履新,官复原级。如此,所谓的免职,不免有缓解舆论压力、保护“问题官员”之嫌,这一场“换汤不换药”的“温柔”问责,无疑是对官员问责、干部选拨任用制度的漠视和挑戏。
制度要完善,更要严守。“问题官员”不能一棒子打死,但问责、复出、任用都要严格遵守程序,决不能带病提拔、官官相护。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提高违法乱纪的运行成本,对问题官员严惩不贷,改变一免了事的问责方法,对免职官员更应注重后期监督,让问责期变成压力期、警醒期。对问责官员的复出任用,要遵守时限,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问责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严禁重用,防止问责过后万事大吉、旧病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