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17日公布了对该县90后团县委副书记常骏生违规任职的处理决定,免去常骏生的任职决定,免去其父常德的县编办主任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部门的8名责任人也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免职等处分。(5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
读过这则消息,不禁让笔者联想起近期网络曝光的几个“火箭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湖南湘潭27岁副县长徐韬被免职;揭阳市委决定,撤销江中咏揭东县副县长、揭东区副区长(2013年揭东撤县设区)任职决定,由揭东区按办事员职务重新安排工作。透过这3位“火箭提拔”干部网络曝光后被“火箭下课”,既体现了有案必查的坚强决心,也凸现了从严从快查处的办事效率;既暴露了干部选拔中存在的问题,也彰显了媒体监督的作用。
“破格提拔”与“火箭提拔”干部是有本质不同的。“破格提拔”是符合干部提拔任用程序的,是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是经得起考验的。而“火箭提拔”干部,往往都会打着“破格提拔”的旗号,而实际上却存在违规现象,是经不起考验的。大凡“火箭干部”常常都是官场上有人,不是父母在官场,就有亲戚在官场,靠他们的权力和人脉,来成就“火箭提拔”。也正印证了民谚“朝中无人莫做官,厨下无人莫乱钻”。
常骏生也好,江中咏、徐韬也罢,都有为官之父母。很明显,他们的“火箭提拔”都离不开父母的权力和人脉关系,有的甚至还为子女高升运作。试想,他们没有为官的父母,没有父母的权力和人脉关系,还能够“火箭提拔”吗?
在常骏生们“火箭提拔”事件中,除了他们被撤职外,相关人员都受到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为人父母的官员,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常骏生们“火箭提拔”到“火箭被撤”,告诫我们:干部选拔任用要讲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不正常因素的干扰;为官者在对待子女提拔方面千万不能利用权力和人脉关系,否则,就会“拔苗助长”,害了子女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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