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嵩县政府获悉,为搞接待,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的嵩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处理。(5月15日中国新闻网)
锦源山庄是嵩县国土局下属的招待酒店,独立法人,自负盈亏。国土局招待谁,喝多少酒,其只是照单办事,提供服务,根本就没有决定权,而招待喝酒者仅通报批评,提供服务者却免职,此种处理显得有点偏。
一下花费28.38万元购进这么多的酒,资金从哪来,谁又能保证销得掉?毫无疑问购酒的资金是来自于国土局,消化起来更是轻而易举,可以放开的喝,也可以用来送人,特供酒实则就是国土局自用酒。
一个贫困县的国土局,单酒一项就如此的大手笔,加上招待费用,哪来这么多的钱?是财政预算内开支,还是本局内部的钱,财政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钱,只能是从土地中来,要么在批地过程中存在乱收费,要么将用于土地的钱挪作它用,不管怎么说,这钱的来源渠道都不明不白。公务接待方面有过多次规定,2006年,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再次重申: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而小小的县国土局既然专门定购特供酒,其招待的规模,招待金额非比寻常,严重的违反了有关规定。
两年喝掉3000瓶酒性质非常的严重,此事曝光后,该局回应称,从2010年8月,他们订制了500件共28.38万元招待酒,已于去年9月喝完,说明事实已经存在。而造成这一结果责任者不可能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是酒店的老板,而是该局的主要负责人,可是调查处理却只是对国土局进行通报批评,其内部没有一个人为此担责。
对下属酒店的总经理进行免职有点让人捉摸不透,总经理能有特供酒的支配权吗?假使有也是得到默认,没有得到默认,他人的酒自己用,就不是免职的问题,而是贪污行为。从通报中没有说明免除总经理职务的原因,由此更让猜测,此种免是丢卒保车,将责任转嫁。
退一步说,即使是总经理免职也替代不了其它人的责任,一码归一码,谁决定制作特供酒,又是谁超标招待,只有对负主责的人进行处理,才能诠释公众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