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法院3日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黄胜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先后查处了杨达才、雷政富、单增德、李春城、黄胜等数十位省部级高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让人痛心不已。他们的相同点都是高官,都因腐败落马,值得警惕。
培养一个高级干部极其不易,他们理应为党辛勤工作,在重要岗位上奉献自己的热血,可他们却将主要精力用于贪腐上,前腐后继,在受贿和情色等不良道路上,越走越远,背离了高级干部应该走的轨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贪腐高官的是牢狱之灾,无疑值得其他干部警惕。
高官“前腐后继”现象频发,一则说明了他们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不法的道路上“大阔步”前进。二则,高官利用了手中的权力,大肆为自己的利益和生活享受着想,最终伤害了自身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真不应该。
数十位高官“前腐后继”而落马,无疑应该引起广大干部们警惕,警示作用不言而喻。位高权重,更应该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贪腐的深渊不可自拔,对己对国对党都是不负责任。与其余年在监狱中痛苦度过,不如廉洁从政平安一生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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