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腐败的根本在于法律和制度,在于扩大民主,接受人民监督,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源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25日下午会见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吴文裕率领的越南共产党代表团一行时如是说。(2013年4月26日《解放日报》)
我们都知道,腐败,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同样也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的现实性问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曾经将腐败定性为与恐怖主义、气候变暖同等级别的“全球性威胁”,由此可以看出腐败现象之世界性危害与普遍存在。
潘基文还指出:“腐败减少机会,造成普遍的不平等。腐败损害人权和良政,抑制经济增长,扭曲市场。腐败加剧环境问题,助长危险废物非法倾弃和动植物非法贸易。但腐败并不是什么巨大的非人力量,而是产生于人为的决定,往往受贪婪驱使。幸运的是,人们有办法反击腐败。”
笔者认为,潘基文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对于我国来说,腐败是我们党的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坚决反对和依法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原则。从建国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后处理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等党员干部,不难看出:我们党在任何时期都坚持同党内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进行着坚决的斗争,不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与贪腐沾边,不管是谁,一律严惩不怠。
实践也早已证明,坚决反对和依法惩治腐败,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政治环境,发挥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报道称,吴文裕此次率领越南共产党代表团来访,目的就是要推进两党两国友好关系发展,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在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新经验。
在笔者看来,正像韩正所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腐败不除,人民不会答应,人民痛恨腐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腐败。所以,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分别贯彻到惩治和预防两大领域之中,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惩治这一关键环节,反腐败斗争就不可能取得重大成效。
特别是建立各种防腐制度固然重要,但严格把制度从纸上落实到工作中,则更为重要。综观近年来许多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是监管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失效造成的。
正因如此,韩正强调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源头”,这意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这样,不仅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也是对世界性的反腐败斗争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