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天津调研时强调,要以优良作风抓好落实,把美好梦想变为现实。但是,在落实中央政策过程中,还存在从文件到文件、从会议到会议、从务虚到空谈的“空转”现象。
如何有效防止政策“空转”,笔者认为需烧好“三把火”。
第一把火,给政策执行监控机构“添柴加火”。政策执行到不到位,政策法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还得依靠政策执行监控机构,要以法律条款为其独立性撑腰,保证其权威性,同时也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与约束,既严厉打击政策执行过程中“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附加性”执行、“欺骗性”执行等现象,也杜绝监控机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一马”的不作为。
第二把火,让“熊熊烈火”练就政策条款“真金”。很多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都是在执行中改进,在补充中完善,因此,有些部门出台的政策难免有缺陷,或脱离地方实际,或可行性不够,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前能多调研,多结合地方特色,尽可能让政策更科学、更严密,在政策执行中若发现不足之处能及时纠正完善,确保政策法规更具严肃性和全局性,让想钻政策空子者找不到“漏洞”。
第三把火,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飞蛾扑火”。政策法规出台后,如何得到有效执行?首当其冲就要加强其执行力度,以铁腕手段打击不依政策办事者,绝不允许政策执行者“踩政策红线”、“歪解政策法规”等行为,也要让政策执行者“情有可原”“法外容情”“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落空,让政策法规不是“做样子”、“放空炮”,而是一道稳抓实打的“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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