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需进一步规范网络监督的形式。(据人民网)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贪官都被“网络”拿下,从“桃色门”中的雷政富到“露富门”中的“表叔”杨达才,从“房产门”中的“房叔”蔡彬再到“拼爹门”中的李亚力……这些被小鼠标扳倒的大贪官们,不仅唤醒了网民的监督意识,更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了网络反腐强大的“功效”。尤其是最近两年,在众多网友的共同关注下,“网络反腐”可谓是“战功”显赫。
“网络反腐”以其透明度高、反映速度快、影响力大、互动性强、监督面广、隐秘性高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得到公众的认可。新华网在2012年有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调查中,75%的人选择用网络曝光,而选择通过信访、审计等官方渠道的不足10%,这足以证明“网络反腐热潮正在悄然改变着我国的反腐格局”。
但是,就像世间没有包治百病的万能药一样,网络反腐也不可能成为“包治百病”的“万能帖”,也不是对所有的贪腐案件都能“一帖”就灵。况且,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网络反腐是把双刃剑,其与生俱来的信息碎片化、真假难辨、保密不强等先天缺点也是不可忽视的“瑕疵”。
诚如两会一些代表委员所说到的,依靠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进行反腐,不应该是反腐的最佳形式,因为这种方式会“对他人隐私的尊重不够,甚至触犯了法律。”如:被曝光“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查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工程师,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就是一个典型的误伤案例。
不仅如此,在茫茫的网络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利用网络反腐的名义造谣、诽谤、诋毁他人的不法分子。一旦网络中出现对某人生活作风等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谣言,势必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如“批发官帽案”、“16岁参加工作案”、“摊贩意外死亡案”、“河北省审计厅厅长助理从8楼女部属家裸体逃跑”的一系列谣言,不仅使无辜干部蒙受了巨大冤屈,也严重破坏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形象。所以说,网络反腐的形式越是被大家所认可,就越要谨慎为之,以避免伤及无辜。
网络监督要健康发展,就要做到网络监督与现实查处的完美结合,这需要探索出合理的使用方法。2012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对于一些网络热点的处置方法:“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核查处理”, 就可圈可点,同时也探索出一条腐败案件查处的新路径,为如何更好的应对“网络监督”提供了范本。
通过这些成功的案例可以看出,任何的反腐模式都不应该是单一的。比如,网络反腐应成为现实反腐的有力助手,而不是被对立,强调谁比谁更重要;探索二者如何协调、统一,怎样相互配合,才是正确的发展途径。就如同打拳,要用双手,如果只用一只手去面对拥有双手的敌人,不管怎么英勇,恐怕也难有取胜的把握。
正如马馼代表所言“网络反腐不是‘终极’的”,怎样让各色贪官无所遁形,让每个官员都有所惧、有所怕、有所不为,才是最终目的。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整个反腐渠道的整合,当然网络反腐也会成为其中重要一环,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关制度,让网络监督早日走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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