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版的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披露,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2月28日《人民日报》)
人人都有老的那一天。老有所养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美德。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医疗技术的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高。这也意味着我国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而与之同时,一方面是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比例仍在增加,这也造成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日益凸显。这不,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正如专家所提醒的:“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将是全方位的和深远的,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也构成直接挑战。”因此,面对家庭规模小型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服务功能弱化以及“未富先老”的现实,急需社会化养老“提速”。
那如何推进社会化养老“提速”呢?
其一,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社会化养老问题,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来考虑,并制订科学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同时,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来宣传老龄服务业发展的前景,使企业和社会能够积极投身到这一朝阳产业中来,以此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程度。
其二,是要从维护社会公正出发,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加大全社会对老年人养老资源的投入力度和规模,并尽快取消养老双轨制,让社会化养老的“政策阳光”普照广大百姓,让全社会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如果长期实行养老双轨制,这不仅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也无法保证人人能够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目的,更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
其三,必须根据“未富先老”的国情,安排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养老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尤其从可持续性角度谋划养老保障体制,力避现在某些西方高福利国家养老难以持续乃至陷于债务危机的弊端。当前,关键要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不断求得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能真正共享社会发展一切成果。因为这无论是对于推动农村的全面改革,发展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村稳定,还是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总之,面对汹涌澎湃的“银发潮”的袭来,加上独生子女家庭比例的增加,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随处可见,家庭养老往往人手少、成本高,养老难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问题时,尽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集体、家庭、个体多元支撑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制是大势所趋,也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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