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其中首次推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浪费资金超三成。(据2月26日新华网)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公开采购的一种行为。由于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所以购买力非常大。这可以从一组数据中得到证实,10年来,我国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万亿元,增长了10倍。要知道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03740亿元,也就是说政府采购支出占到财政收入的10%以上。如果再加上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铁路、交通、能源等公共采购,则超过5万亿元,成为全球最大公共采购市场。
按理说,政府采购一般都是批量购买,价格应比零售价低,尤其是在团购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政府信誉又好,资金又有保障。通过政府采购买到价廉物美的东西应该不是很难的事。
然而现实却是,各地政府采购的“团购价”经常远超市场价格,甚至有“萝卜卖到了人参价”。如媒体报道的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万元,可结算价却高达875万元,高出8倍还多。长沙市另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比公示价高出千万元。
其实,当初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规范政府公共采购行为、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增强宏观调控功能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目标而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这些年来,各地在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政府采购与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工作中,由于没有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导致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少数不法供应商为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铤而走险,以参观考察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为参观考察者提供钱、权、色一条龙服务。毫无疑问,通过这种方式来拉拢腐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腐蚀了我们的干部队伍。这也是当前政府采购为何难买到价廉物美商品的根本原因。
如何避免或杜绝此类现象重复上演呢?笔者认为,产品品种、型号的增加,固然有利于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本意,但关键是需要我们转变观念,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牢固树立政府采购“只买对的不买贵的”观念。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明白产品并非越贵越好,要让所有的中标产品以质以价取胜,而不是搞歪门邪道。难怪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天祥都说,政府采购在公开化、规范化、标准化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了政府采购暗箱操作的空间。
因此,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真正让“阳光采购”名副其实,必须多措并举,彻底改变过去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从具体环节上说,今后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和服务都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公平参与竞争,整个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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