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这是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话。(2013年2月26日《人民日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查处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历来是我们党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这项斗争中,必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保持反腐败的广度和力度,铁拳出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这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是全党的意志、人民的意愿。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是与此同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广大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正因如此,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三个“严肃查办”,即: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在笔者看来,三个“严肃查办”,绝对不是一般性的提法,它既说明了现实中腐败问题的多发性及严重性,也反映了党中央对反腐斗争形势的十分清醒,更显示出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和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之大,警告一切腐败分子不要心存侥幸。只要有人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违法违纪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如此说来,三个“严肃查办”,无疑增大了腐败的政治经济成本和风险系数,既对那些正在走向腐败的极少数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使其惊醒、震撼,悬崖勒马,也会遏制一些人的腐败动机,不敢越“雷池”半步,常在河边走,不敢去湿鞋,还可以通过剖析案件查补工作中的漏缺、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其懂得在名利方面要知足,在工作方面要不知足,在能力方面要知不足,时刻保持平常的心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一心为公、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干部。
在这个意义上说,三个“严肃查办”,既是“惩治已然”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也是“防范未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有着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这意味着不管涉案金额大小,只要对党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害,我们就要按照三个“严肃查办”的要求,从严查处,决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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