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商金增敏在微博上出20万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引发关注。无独有偶,19日,又有一人抬价至30万,邀请温州市苍南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面对争相喊价行为,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认为,视为“闹剧”过于片面,环保部门要去反思、解决问题。(据中新网报道)
争相出钱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本就是一个噱头,恐怕出再多的钱,环保局长们也不会下河游泳的,因为下河游泳跟钱多钱少“风马牛不相及”,无需较真。然而,在这个噱头背后隐含着公民内心的无奈与无助、悲情与愤怒,却不容忽视,值得深思。
治污本是环保部门的份内之事,是职责所在,纳税人供养他们的目的就是为纳税人服务。可是多年来“先污染后治理”几乎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铁律”,尽管早就为人们所诟病,却依然难以冲破这一魔咒的束缚,究其原因,无非是 GDP在作怪,无非是考核体系在发威,无非是政绩观在牵引。试想,在上与不上重污染项目的决策中,环保部门说话的分量能占几成?政绩工程与民心工程孰轻孰重?明眼人不问自知。
因而,该下河的倒不是环保局长们,而应该是陈旧的政绩观,落后的考核体系。尽管反复强调发展“不要带血的GDP”、“不能让污染危害生命健康”,可是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却总是差强人意,因为一些地方、部门仍然在遵循着唯GDP论、仍然持有陈旧的政绩观、仍然被落后的考核之手遥控着,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敢不从命?
其实,与其花大价钱治污,倒不如从工业发展之初时便痛下决心与污染彻底决裂,把污染真正控制在环境承载范围之内,控制在百姓健康生活范围之内。如此顺应民意、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选项,需要在挣脱层层考核的束缚、确立科学政绩观之后方能实施,否则,“污染”这一发展中的“痛”,似乎还真的找不到妙手神医来医治。
近年来,有的地方曾出现过为制止重污染企业落户、开工而进行的民众自发抗议事件,最终成功阻止了高污染企业的落户,清除了即将产生的污染源。种种民意的井喷无不昭示着一个真理:决策者必须回归民意的正确轨道,否则,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决策的科学与否,取决于政绩观的科学与否、考核体系的科学与否。
当然,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只不过,这“勇夫”当由社会舆论、社会理性来扮演了。以出重金请环保局长下河的方式,唤起全社会对污染治理的重视,可谓用心良苦。但愿这一“苦肉计”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足够重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端正政绩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还百姓蓝天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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