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把城镇化建设摆在了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所谓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
然而,不少人片面地理解为推进城镇化就是拆旧房建新房,甚至有一些开发商和“砖家”放言,在城镇化推动下,各地必将掀起新一轮房地产热潮,未来房价必涨甚至暴涨。在他们错误的诱导下,最近几天,地产股逆市飘红了,“地王”又重出江湖了,不少地方房子也开始涨价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且有一些担忧,甚至认为这是一小摄人别有用心地鼓吹,必须尽快纠正。
因为推进城镇化的一个初衷,就是要改变农民靠地吃饭的简单传统产业,要转换身份、加强技能学习,同时发展因势利导的集约型产业,真正让城镇住户富裕,提高消费水平。同时,我国60年城镇化发展事实也证明,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是最终目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上海世博会的主题,也凸显了城镇化的核心——人的发展。所以,那种将城镇化简单解读为“拆旧房盖建新房”的做法根本不靠谱。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说: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这也意味着:未来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如何实现“人的城镇化”呢?
首先,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注重提高城镇化质量。这就是需要各地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尤其要努力为农民工及其家属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使农民能够转为市民。
其次,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应以满足群众需要为标准。这就是需要各地在城镇规划必须求真务实,不应在“贪大”“求洋”上想“歪点子”,而应多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上下功夫,避免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城镇建设。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城镇的个性条件,在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上做文章,努力营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城镇风貌。正如专家所说:虽然城镇化离不开硬件设施建设,但根本着力点不在于此,而是要创造多种“软性”条件实现“人的城镇化”。
第三,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解决生态和持续发展问题。城镇化建设是好事,但修路修楼以钢筋水泥破坏生态环境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把这种危害降到最低?如何根据各自地区的实际条件搞环保型生态型小城镇?集约了土地以后该干什么,是一窝蜂地搞工业园区,还是发展生态旅游,还是全部用来种地种林?这些都是城镇化必须面对,且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城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精神文明前进的动力;既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也是“美丽中国”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来谋划发展方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小到一座城市的发展大到整个经济社会的进步,才会有不竭的动力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