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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應理性看待違紀干部“再出發”

王鐘的

2016年04月19日08:2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應理性看待違紀干部“再出發”

  湖北襄陽3名曾受處分的干部,最近站到了會議發言席上,成為該市知恥而后勇、知不足而奮進的學習典型。他們是大操大辦喪事的區委組織部原副部長,違規使用公車的縣紀委原常委,對單位“賬外賬”清理不堅決的中學校長——3名干部並沒有因為接受處分而意志消沉,從哪裡跌倒,又從哪裡爬起來,為違紀干部的“再出發”提供了可借鑒的模式。

  在許多受過處分的干部中,不少人被免職、降職、調任后,意志消沉,從此消失在當地公眾視野甚至官場內部的消息中。他們覺得,一旦受了處分,政治生涯就沾上了不能抹去的污點,甚至再也不能抬頭。即使組織上重新安排工作,也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工作上得過且過,甚至不乏消極怠工者。知恥而后勇學習典型的出現,提醒了受處分干部群體,“東山再起”並非奢望。

  受處分干部產生意志消沉的情緒,不光因為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的桎梏。一旦“落馬”難以翻身的外部氛圍,客觀上讓受處分干部找不到自我實現的通道。同時,社會輿論看待受處分干部“復出”時,常常戴著有色眼鏡,一些爭論往往源於慣性思維,而缺乏理性具體的分析。

  中國歷史上,不缺乏貶謫再起用的吏治傳統。北宋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的名句“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描述了古代官員頻繁貶謫、起復的狀態。雖然,專制王朝任命官員、處分官員的邏輯有諸多不合理之處,但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裡,高級別官員被貶后積極作為是較為普遍的現象。現代社會,也一直在探索合理有效的吏治方式。新近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也提及了對免職、降職人員“妥善安排”和“可以提拔任職”的情況。

  不是所有犯了錯的官員都一無是處。當然要警惕官員“帶病提拔”,但對知錯能改、知恥而后勇的官員,也要給其通過必要的考核程序,重新任職甚至提拔的機會。近年來,一些受處分的干部,因為安排不及時,自己也心灰意冷,並沒有承擔具體工作,這不僅有“吃空餉”的嫌疑,還影響了群眾對組織工作的評價——干部犯錯后“平安”落地,還繼續安安穩穩地吃財政飯,卻不用在工作中付出努力以彌補之前犯下的錯誤,這當然有悖於正常的職場法則。

  邀請“東山再起”的受處分干部公開發言,作為干部群體的學習典型,無疑是扭轉過去錯誤思維的好辦法。要讓那些犯過錯誤的干部看到,受處分不意味著提前“到站”了,人生的列車不僅可以重新起航,還可以駛得更遠。隻要其願意改過自新,就依然有前途。多一些“東山再起”的典型,有助於構建“能上能下”的官場思維新常態。

  培養一名干部的成本很大。這句話不是虛言,也不應該是空話。一名干部失了足,國家與社會承擔了代價,其個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處分,既是這筆成本的一部分,也是干部個人成長和提高必要的“傷痛”。無論如何,對符合“再出發”條件的干部,應努力創造各種條件讓其重新發揮作用,這也是尊重干部培養規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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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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