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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求”不除  “因公醉亡”難止

士心

2015年09月21日08:5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9月20日,媒體披露了湖南郴州市紀委日前的一則通報。通報針對“郴州國土官員宴請財政官員后死亡”一事,問責多名官員。

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時任郴州市國土局蘇仙分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的廖某,為使蘇仙區財政局盡快通過第三輪礦規編制項目工作相關審批手續,邀請區財政局所屬的政府採購辦主任陳某、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副主任梁某等到一酒店就餐,他的多名同事作陪。宴后娛樂時,市國土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主任也趕來陪樂。第二天凌晨,廖某死亡。很可能是廖某的不幸“因公醉亡”,讓整個事件曝光,參與者都受到了黨紀和行政處分。

近年來,個別公務人員“陪酒死”“醉酒死”屢見報端。但這起件事,仍有令人深感驚異之處。首先是在中央大力反“四風”期間仍有人敢頂風作案,說明反“四風”還任重道遠。更為奇特的是,一般情況下“四風”案件多數是“民求官”時發生的,但這一次“因公醉亡”的,卻是素有“土地爺”之稱的國土局官員。難道官也要求官?

其實這現象並不罕見,“官官相求”可以說是官場另一種“潛規則”。本應公事公辦,但若是按常理出牌,瞪破眼都辦不下來。這種情況多數出現在集中管錢、管項目的部門。別的政府部門向老百姓吃拿卡要,他們則向靠財政支出、分工跑項目的部門吃拿卡要。因屬“以公對公”,往往更難發現。個別人甚至不見兔子不撒鷹、不拿好處不辦事,請吃請喝請娛樂更屬“家常便飯”。關系搞好了,款項可撥,項目可批﹔關系不到位,個把月能辦的事,拖你個一年半載。甚至上級明文批准的資金、項目,他也能找借口把你“卡瘦”“拖死”!

這次郴州“因公醉亡”事件的通報,沒有提到國土局為何請客。但從相關資料可以得知:所謂“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工作”,是國土資源部去年4月部署的,要求今年7月底前完成省級規劃大綱編制並報部論証銜接。有不少地方5月份已開始編制招標,所需費用正是“財政性資金”。所以5月顯然已是撥款與招標“大限”,火燒眉毛,國土局宴請分管相關業務的財政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正是這“官官相求”的無奈之舉,最終釀成廖某的“因公醉亡”。

“官官相求”可能產生多重腐敗。請吃者可拿公事當招牌,冠冕堂皇搞“四風”,擠佔財政或項目等資源,造成公共支出的不公平。吃請者一方面會大搞權力尋租,未得好處時就干脆“不作為”,使財政資金使用偏離公共軌道,嚴重破壞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與龐大的財政資金和建設項目相比,少數人其所取或許不多,其危害委實甚大!

因此在關注郴州“因公醉亡”事件反“四風”典型意義的同時,更要關注引發事件的深層原因。然而從通報中可以看到,對區財政局長隻進行了誡勉談話,說明這一問題並未得到足夠重視。

腐敗的表現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公權私用”、一種是“公財私用”。在管住“權”的同時,還要管住“錢”。類似財政這樣掌管公共資金的主要部門,既有權又有錢,更應成為主要預防與監督對象。預防監督的方法,首先是明確財政預算的嚴肅性,要從預算的編制、審議、執行和監督等各個環節,為權力的行使規定嚴格的法律程序。其次要細化和公開財政管理制度與行為,提高財政透明度,確保社會公眾知情權。如無特定原因,財政管理決策、執行、監督的方方面面過程都應向社會公開,尤其是程序性制度,讓其他政府部門及一般社會公眾都能方便地了解掌握公共財政決策與執行等進程,最大限度擠壓尋租與腐敗空間。

如此一來,需要財政支持的不論是一般民眾還是政府官員,都不必存“非分”之想。即使“加塞”也要有充足理由和法定程序,一切按規定和時限辦理,不但不必“官求官”,也不必“民求官”。如果政府部門都能按這一思路構建人財並重的反腐系統,不僅類似“因公醉亡”的事件會減少乃至絕跡,存在於機關部門的“四風”頑症也會更有效地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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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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