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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大鬧曼谷機場,還拿“國家”陪綁?

2015年09月07日08:35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大鬧曼谷機場,還拿“國家”陪綁?

  在出境游興起的當下,游客們應該懂得,公民個人行為文明是構成國家文明的元素。若言行不文明偏還拿“愛國”為其粉飾,那無異於抹黑,真正愛國就是懂得將言行恪守在文明分寸內。

  一些中國赴海外的游客又發飆了,這次是在泰國曼谷。據報道,9月5日,幾段“中國游客大鬧曼谷機場”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據多方還原,多名游客是因航班延誤三個鐘頭,而在泰國廊曼機場進行抗議,其中有小伙用機場話筒提出要求:要波音747來接我們,還要賠1000塊錢等。在遭機場工作人員驅逐后,他們集體唱起了國歌。

  近年來,隨著國內旅客境外游的興起,購物消費糾紛、不遵守文明規則等現象時有發生。如去年12月,同樣是曼谷飛中國城市的航班,就發生了4名中國游客和空乘人員沖突事件,結果有2人被國家旅游局列入第一批黑名單。

  遭遇航班延誤,不是說不能維權,但應有禮有節有度,不能動輒以“罷乘”“佔機”等方式搞過度維權。事實上,針對航班延誤,航空公司、機場等通常也會有相應的事后補償原則。具體到這起維權事件,從報道看,涉事曼谷飛重慶的航班延誤事出有因:因來機遇暴雨不能按時到達,后又因飛機需檢修故再度延遲起飛時間。在此背景下,乘客們也不妨據規則維權,涉及航空運輸合同糾紛的,可保存証據向中泰有關部門申訴、抗議。

  可一些相關乘客手段激烈:從相關介紹看,機場應是安排乘客到酒店休息等候登機,而部分乘客卻要求機場負責人道歉(地勤已道過4次歉)、換乘波音747及每人賠償1000元人民幣。這些要求存在不合理成分,如臨時調換飛機就很難做到。

  在喧嘩起哄遭驅逐后,一些乘客似乎認為這有傷“國格”,如作為乘客之一的上傳視頻者就表示,這是“不把中國放在眼裡”。這就更莫名其妙了:倘若出境游客遭遇人身傷害或身處險境,國家相關部門確實該管﹔但這只是普通商業糾紛,且部分乘客行為已涉及影響公共秩序,這和國家有什麼關系?大鬧機場,還拿“國家”陪綁,這才是“低級黑”:或許在有些當事人看來,將兩個國籍下的個人、機構間的矛盾標簽化,上升到國家層面,加載煽動性情緒,就能博同情、引共鳴。但網上的輿情反響,反証了此舉的“自黑”效果。

  有消息稱,通過旅行社簽証出國的未登機人員已被重慶市旅游局拉黑。這尚待証實,但可以肯定,當維權到了鬧事的地步,就是越界。不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以為叫得響亮就是維權,或許維的是霸道﹔以為高唱國歌就是愛國,可能只是給國家抹黑。

  特別要說的是,如今出境游越來越方便,但一些人還將“有錢就是大爺”“顧客是上帝”的心態帶出國。這種自我本位思維,也排斥了對等尊重與守則理性。記得2013年李克強總理在曼谷與部分中國游客互動交流時,就特意叮囑,在外旅游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社會風俗。遺憾的是,一些游客包括承接出境游業務的旅游公司和帶隊導游,都缺乏旅游習慣上的文明涵養。

  公民個人行為文明是構成國家文明的元素,這是常識。為落實文明出境游,2013年,國家旅游局發布《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但眼下看,一些人的旅游行為離這標准差很遠。或許有必要在文明涵養中教會某些人:動輒拿“愛國”為非文明言行粉飾是抹黑,真正愛國就是懂得將言行恪守在文明分寸內。

  □魏英杰(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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