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

人民日報評論員:用法治觀念夯實執政根基

——標注依法治國新高度③

2014年10月23日06:4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如果把國家發展比喻成動車飛馳,法治就是鐵軌﹔如果把治國理政比喻成建橋筑樓,法治就是支撐。正在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在黨的中央全會上專題研究依法治國問題,加快法治建設、提升法治理念、彰顯法治精神,因而備受關注、令人期待。

“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十八大結束不到一個月,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指出,要“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近兩年來,既有理論層面的深邃思考,又有實踐層面的周密部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不斷推進,體現出我們黨執政理念的新變化、執政水平的新提升。

法治成為根本遵循,執政方式更加規范、更加有序。國務院取消和下放6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防范冤假錯案的制度規定不斷出台,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堪稱密集的法治建設舉措,背后正是我們黨通過法律治國理政的清晰思路。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兩個“三位一體”,不僅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了更加完整系統的規劃,也說明我們對現代化歷程中治國理政的規律有了更加准確的把握。

法治成為共同信仰,執政理念更加科學、更加現代。從強調“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到告誡“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從反對“以權謀私、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到要求“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依法治國不僅是治理的革命,也是觸及黨員干部靈魂的革命。當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有了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當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自主選擇,法治的引領和規范必將不斷提高我們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建設法治中國,正需要我們黨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黨能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才有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黨能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才能引導全社會守法崇法,樹立法治信仰。把法治落實到國家治理、政黨執政、政府行政各個層面,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事業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在改革攻堅期、發展機遇期、社會風險期“三期疊加”的今天,如何運用法治改進黨的領導,是全黨的任務,也是全社會的期待。行進在民族復興之路上,執政黨隻有增強法治觀念、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才能為法治中國樹立最堅強的柱石,為執政興國夯實最深厚的根基。

《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23日 01 版)

(責編:張玉、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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