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明
有網友發帖舉報湖南縣級市耒陽副市長張東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並發布了多張跟蹤偷拍照片佐証。代管耒陽市的衡陽有關部門曾就此事出具過一份通報說明:“天天公車接送小孩”,司機只是在個別時候順路用公車送小孩上學﹔對於“經常用公車接送社會女郎”,說明稱只是一次偶然機會﹔張東輝的司機平時並不抽煙,偶爾抽一根,被拍到吸煙的照片中“也有可能抽‘和天下’”。(5月21日《雲南信息報》)通報說明對每個舉報出的問題,幾乎用得都是“偶然”。
偷拍不容易,尤其是偷拍副市長的舉止更為艱難,從眾多的偷拍中,要選出有舉報價值的照片來,得經歷多長的時間,拍攝多少張照片,可見舉報者的毅力和決心。舉報者通過千辛萬苦取得的証據卻全是“偶然”,這副市長就這麼不走運?這麼湊巧?唯獨一次就被他人拍下。
退一步來說,即使是偶然拍到,也不是沒有問題。如:公車順路送小孩,這順路是順了多遠,是不是沒有繞一個彎,沒有多一點路﹔即使是順路接了一次,公車就是公車,怎麼能隨便送小孩上學。再則,這司機不抽煙,所抽得煙決非是自己買的,這“和天下”的煙是從哪來的?尤其是舉報中提到的,張東輝妻子用的包是LV、迪奧等名牌,更應進行專門解釋,用一句“都是高仿超A貨”,怎能讓人信服。
其實相關部門回應網友的質疑並不復雜,公車順路接小孩上學,得把路線及順道的距離說清,是偶然還是經常,同班的同學經常在一起,問問他們就能得出正確的答案,再則,校門口大都裝有攝像頭將其調出就可以知道所以然﹔要說LV、迪奧等名牌是假,其假在哪,誰作出的鑒定,這些關鍵環節交代清楚了,也就能詮釋公眾的質疑。
回應公眾質疑,宜細不宜粗,更不應打馬虎眼,但從以往的一些部門回應看,起先往往是“否定式”,要麼是關鍵部分否定,要麼是全盤否定,有的還措詞甚嚴,附帶追究責任等等,而到頭來卻是肯定,此種先否定后肯定的事例並不少見,由此,不僅有失部門的公信力,而且帶來很大的被動。
有關部門的說明,用“偶然”、“偶爾”、“個別”進行解釋,不是完全不可以,問題的關鍵是沒有將“偶然”解釋清楚,對來龍去脈進行交代,其中的原因,也許認為不以為然不是什麼大事,無須上綱上線,但對於舉報人和公眾來說,這不是小事,關系到官員的形象,關系到八項規定的執行力度,同樣也關系到舉報的真實性。
對於舉報人的舉報回應不僅要快,而且要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代,不模棱兩可,不留懸念,以尊重公眾的話語權和知情權。舉報出的問題幾乎都是“偶然”,顯得粗糙,更令人猜想:是否有庇護的成分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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