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東海
2014年1月21日,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據《人民網》)
為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保証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日前,中組部印發《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提出“四個不得”“五個一律”“十個嚴禁”“三大檢查”以及抓領導、嚴倒查等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機制,同時,以刮骨療傷、壯士斷腕的勇氣拿自己“開刀”,特別強調“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一律清除出組工干部隊伍”,被民眾稱為“史上最嚴厲”干部選任工作意見。
選人用人事關事業興衰、民心向背,乃至國家前途、民族未來。當前,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規用人問題時有發生,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屢禁不止,干部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深入、新修訂《干部任用條例》的貫徹執行,由此引發的干群矛盾將更加尖銳。為此,中組部制發《意見》,實行最嚴厲制度,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加強干部選任工作監督。
解決選人用人上的突出問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根本上要靠制度。此次《意見》在明確“四個不得”、“十個嚴禁”等“底線”的同時,還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以及組工干部的選人用人行為提出了最嚴厲懲戒措施,比如“對凡出現‘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問題,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比如“對一個地方和單位連續發生或大面積發生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查處不力的,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的責任,嚴肅追究組織人事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再比如“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一律清除出組工干部隊伍”,等等。這些,都體現了黨中央在選人用人上講認真、真嚴格、實監督的決心和態度,為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要讓最嚴厲《意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關鍵在於最嚴厲執行。歷史和經驗表明,有了一個好的制度,好人可以充分做好事,壞人無法做壞事……制度建設的再好,不能嚴格執行,等於一張廢紙!既然最嚴格《意見》已經出台,就應以最嚴格的手段予以執行。
強化宣傳教育、拓寬監督渠道是當務之急。要扎實開展《意見》學習培訓,使各級領導干部及組織人事干部入心入腦入行,引導廣大干部學規矩、懂規矩、守規矩。要廣泛宣傳《意見》,使“四個不得”“五個一律”“十個嚴禁”等深入民心、家喻戶曉,發動全社會力量監督干部選任工作。要完善改進舉報受理工作,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依靠群眾開展監督、保障群眾參與監督、引導群眾有序監督﹔對群眾反映的選人用人問題,認真調查核實,經查屬實的嚴肅處理,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同時,上級組織部門也要“主動出擊”,加強對選人用人工作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有人逾越紅線,毫不姑息、嚴懲不貸。最嚴格的《意見》隻有最嚴格地執行才能發揮效力,培養選拔大批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目標才能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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