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軍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從八個方面對改進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樹立了新導向,是指導政績考核工作的新的“指揮棒”。
長期以來,“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一直為干部群眾所詬病。改革政績考核機制,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是轉作風、惠民生的迫切需要。領導政績考核什麼,怎麼考核,由誰考核,是必須要切實解決的根本問題。在考核過程中,能不能讓群眾說得上話、說話管用,是該項工作能不能讓群眾滿意的關鍵所在。為了提高群眾的話語權,不妨將政績考核的“指揮棒”交給群眾。
標准請群眾參與制訂。改革政績考核機制,首先必須制訂科學全面、嚴謹規范、完備完善的考核體系,也就是標准的制訂、指揮棒的設立要得當。各級各地在結合實際制訂政績考核標准的過程中,要堅持走群眾路線,廣泛開展群眾聽証會、討論會、座談會等,深入發動群眾,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切實做到多層次、全覆蓋、接底氣,使標准能夠符合地方實際、貼近群眾需求,既要科學全面,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更要具有可操作性,切忌脫離群眾實際,搭建空中樓閣。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正確導向,既考核干部的顯績,更考核干部的潛績,並始終堅持將群眾答應不答應、支持不支持、滿意不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考核讓群眾參與打分。考實、考准干部政績,是評價干部、使用干部,遏制“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重要環節。在政績考核的時候,要堅持將評判的標尺交給群眾,邀請群眾參與打分,並且加大群眾評價的分值和權重,隻要大多數群眾不滿意的干部堅決不能使用,隻要大部分群眾不認可的工程堅決不能上馬。在邀請群眾參與考核、參與打分的過程中,切忌人為劃圈子、框范圍、定調子、戴帽子,絕不能以行政命令干擾正常的考核程序或用官念架空民意,更不能弄虛作假、強奸民意。
問責需群眾心服口服。干部政績考核,優秀的、負責的必須通報表揚或可以提拔使用﹔落后的、瀆職的必須嚴肅問責、嚴厲懲戒。對於那些熱衷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的官員,要加大問責力度。一方面,問責前要充分調查取証,特別是要深入群眾中明查暗訪,多方聽取群眾意見,同時要堅決依照法律法規,符合程序,不能問錯責或亂問責,不但要依法依規,更要讓群眾心服口服。另一方面,問責結果要廣泛公開、全面通報,既起到震懾作用,又接受群眾監督,尤其要避免輕問責或問責不力,更不能出現免職不久旋即復出等尷尬現象,真正讓群眾滿意。
密切聯系群眾是黨的最大政治優勢,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是黨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脫離群眾是最大的危險。在干部政績考核的問題上,能不能堅持走群眾路線,如何堅持走群眾路線,是該項工作能否取得實效的“晴雨表”。也許有人會擔心,將指揮棒交給群眾,會失控或偏離方向,其實隻要真正做到了將群眾放在心上,群眾也是會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工作的。反之,戴著腳鐐跳舞、權力架空程序,才有可能失去民心、偏離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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