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持之以恆落實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把作風建設抓到底、抓出成效。(據7月30日《人民日報》)
可以說,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展示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的執政新姿態,體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親民、為民的執政新風。繼今年3月中央紀委對6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后,這次又通報8起典型問題,表明我們黨維護“八項規定”嚴肅性和權威性的鮮明態度,顯示了我們黨整治沉?頑疾的決心。
一要“有規必依”。人們看到,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過程中,中央領導身體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在作風建設中走在前、當表率、做示范,為全黨樹立了“風向標”。各級領導干部要看中央領導看齊,以中央領導為鏡,向中央領導學習,切實增強遵循“八項規定”、切實解決“四風”問題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自覺地把“八項規定”作為規范自己一言一行的一把標尺、一種習慣、一份擔當,明確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必須做什麼、不准做什麼,防止出現不以為然、左顧右盼、觀望等待的錯誤認識。在此基礎上,要按照“上級帶著下級干,上級做給下級看”的要求,看好自己的門,守好自己的攤,管好自己的人,形成上行下效、齊心協力的工作格局。
二要“執規必嚴”。改進作風貴在落實,不落實就會落空。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落實“八項規定”不能雷聲大、雨點小,不能走過場、做樣子、圖形式,否則隻能形同虛設,成為一紙空文。為此,要加大執行“八項規定”的督促檢查力度,對出現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解決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要對中央關於作風建設的每一項規定,制定具體落實的措施,做到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作選擇,決不允許明裡一套、暗裡一套,也不能虛晃一槍、裝模作樣,更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堅持“開門抓作風”,發動群眾找差距,依靠群眾定措施,請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讓群眾評議,切實解決好“隻說不做”的問題,讓群眾感受到作風建設帶來的新變化、新形象、新成效。
三要“違規必糾”。運用黨紀國法進行嚴格問責,是保証作風建設由“軟要求”變成“硬杠杠”的重要保証。滿門貼告示,總有不識之。對那些心存僥幸、頂風違規、不識時務、我行我素的人和事,都要責令整改、嚴肅糾正、一查到底,一律問責。執行制度規定不能有例外,落實“八項規定”人人沒有特權。誰拿“八項規定”當耳邊風,誰就要接受組織處理﹔誰把“八項規定”不當回事,誰就必然要出事。凡是抓作風建設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要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杜絕“例外”,消除“特權”。通過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嚴格問責,“問”出正氣,“問”出干勁,“問”出實實在在的良好風氣,不讓歪風邪氣有沉渣泛起之地,不讓“四風”問題有回潮反復之時,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開弓沒有回頭箭。盡管這次通報的8起典型問題不是違規的全部,也許不是違規的最后,但是,隻要我們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作風、改作風,做到持之以恆、善始善終,防止虎頭蛇尾、半途而廢,就一定能夠以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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