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57萬社保資金利息的縣社保局局長,原本被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依據群眾舉報對其立案並辦理了刑拘手續。僅僅一周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該官員不僅被檢察機關撤案釋放,而且很快又走馬上任交通局局長。發生在浙江蒼南的這起“官場演義”,究竟唱的是哪出?(6月22日新華網)
被刑拘的官員為何匆匆被釋放?備受爭議的官員因何被表彰?被處分的官員緣何能立即走馬上任?一連串的問題,拷問著法律的公正和政府的公信,同時也敲打著公眾原本就已經很敏感的神經。是群眾的無端猜疑,還是有人在為“連環局長”庇護。令人費解的背后,究竟隱藏著什麼秘密?
沒有不稱職的群眾,隻有不稱職的干部。群眾並不是都仇官,也並非都希望看到官員落馬。畢竟落馬官員在落馬前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挽回的,黨和人民培養一個干部也是不容易的。但是,官官相護、官方的解釋經不起推敲,就難以讓群眾心服口服了。面對群眾舉報,檢方從立案批捕到撤案放人,隻有短短一周,讓人看不懂。不足20萬元,不構成犯罪?“直接使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不屬於挪用?這樣的說辭,似乎無法平息坊間質疑聲。另外,官方與民間對黃賢藏的評價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同一個黃賢藏,在任社保局局長一職時,官方表彰其先進,群眾舉報其違法亂紀,究竟是受表彰的模范?還是涉嫌腐敗的污吏?是模范,為何被刑拘?又為何匆匆釋放不了了之?這似乎,令人費解。從衛生局局長,到社保局局長,再到交通局局長,黃賢藏的“連環局長”任命背后,有著爭議,更有著不解。而官方的解釋依然是“程序都按照我們政府任免的一套程序。”程序正確不代表工作合法合規。“連環局長”穩坐官位的背后,讓人好奇,又讓人似乎焦慮。而這種焦慮,正是當前干部任用和反腐倡廉需要重點關注和解決的問題。
我們常常說,干部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就必須為民履職、對民負責。但是,在一些地方、某些官員那裡,“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只是挂在嘴上、貼在牆上、行在文中的美麗的幌子。當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是一些干部最習慣也最拿手的把戲。明明是貪官污吏、臭名昭著,但依然能夠官運亨通,依然可以振振有詞,大表決心、大獻忠心。兩面性、雙面人的背后,說到底,還是權力張狂不受約束。權力一旦失去控制,一切的程序、制度、規范,隻能成為附庸或幫凶。為何民間官聲極壞的官員,卻能被評為模范先進,不能說是制度的不完善,而隻能說是對民意的不尊重,所謂的程序、制度、規范,隻不過成了走過場。而明明違法犯罪的証據確鑿、事實清楚,還能在“程序”的掩蓋下,一路綠燈、官運亨通,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制度游戲,而是玩弄權術、踐踏民意、褻瀆法律了。
戴著腳鐐跳舞,永遠無法跳出絢麗的舞蹈。權力綁架法律,也不會讓法律的尊嚴得到彰顯。要想還社會以公平正義,要想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隻有給法律鬆綁、為制度釋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一個“連環局長”還好辦,而若整個社會都陷入了權力“連環計”,就真的很危險、很嚴重、很可怕了。因此,“打老虎”、“捉蒼蠅”,必須先從規范權力運行、淨化官場生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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