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湘西廉政網報道,近日,湖南省湘西州連續下發三個通報,對2012年9月以來州內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17起典型案例,以及省、州作風建設督查組在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公開通報。(據5月19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出台后,各級各地相繼制訂頒布了貫徹落實的規定、措施、細則等,並對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發現的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各類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對干部作風以及機關工作作風的好轉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湖南省湘西州的這次集中通報,是湘西州委、州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項規定”、湖南省委“約法九章”,從嚴整治干部作風突出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其實,類似的“通報”早在中央“八項規定”之前,就經常被使用。但是,“通報”一過,歪風依舊,還時有發生。因此,要想真正將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並產生持久效果,必須狠抓“通報”之后,才能避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反彈。
抓“集中”更要重“平時”。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工作、系統工程,不是單靠一兩次的集中整頓、突擊行動,就能立竿見影、永久見效的。應該說,各級各地黨政部門,諸如“作風建設年”、“廉政突擊月”等活動,也經常搞,並且其力度也不可謂小,並屢有一些頂風違紀的官員被通報、被問責,但是,一些地方加強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並沒有得到科學制訂、嚴格落實,風暴過后,歪風抬頭。一些干部也存在某些僥幸心理,或者在“集中整治”期間,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很小心,很謹慎,很會偽裝。而平時,依然我行我素,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敗壞黨風政風。因此,必須強化“平時”的監督和管理,堅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管錢,對於平時干部身上出現的一些小違紀、小錯誤,要及時提醒、及早預防,不斷淨化歪風盛行和腐敗滋生的土壤。
抓“通報”更要嚴“問責”。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公開是最佳的消毒液。對於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並將結果公開通報,很有必要。但是,“通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強化問責、嚴厲問責,以嚴“問責”來倒逼官員履職盡責、清正廉潔。切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搞張冠李戴的假問責、問錯責。並且要將干部“問責”常態化、制度化,不是今天“問責”了,明天就可以不“問責”。在“問責”的問題上,還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例,絕不能搞特殊、徇私情、玩變通。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要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責令公開檢討、調離崗位、停職檢查乃至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辭退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要堅決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抓“反面”更要立“標杆”。“風氣好不好,主要看領導”。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點點滴滴,都被群眾看在眼裡、記在心上,成為評判改進作風效果的“風向標”。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固然要對諸如酒后駕車、違規舉辦喬遷酒宴、在編不在崗、在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或瀏覽淘寶購物網頁、涉嫌受賄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分類問責,並作為反面典型進行公開通報,以求達到警戒他人之效,但是抓“反面”務必不能忘了立“標杆”。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干部。各級各地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樹立“風向標”意識,勇立“標杆”,敢於像戰爭年代的指揮員一樣喊出“跟我上”,讓更多的人“向我看齊”,不斷提高素質,努力使自身硬起來,當好“風向標”。改作風、立“標杆”,貴在勇敢、難在堅持。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能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自己“嚴”一點、“狠”一些,人人當好“風向標”、個個甘做“標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何愁落不到實處?
俗話說,不看廣告看療效。同樣,改作風、樹新風,要“通報”,但不能僅僅依靠或依賴於“通報”。要狠抓“通報”后,並將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要通過明察暗訪等,著力發現機關干部身上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並緊緊盯住,防止反彈,從而不斷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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