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個別地方相繼發生暴力征地事件。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5月15日《人民日報》)
眾所周知,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是人民和國家的命脈。雖然從資源總量來說,我國稱得上“土大物博”,但由於人口眾多,我國人均耕地面積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並有不斷減少之勢。所以,增強保護耕地的意識,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對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迫在眉睫。
當前各地正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大力推動城鎮化建設。毫無疑問,讓農民落戶城鎮是好事,但不能借這個機會低價甚至白拿農民的土地。因為依靠農業、農村、農民的積累搞城鎮化的階段已經過去了,現階段應該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方針,加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否則就談不上“城鄉統籌”。
然而,近些年來,各地因城市建設或城鎮化的需要,暴力征地拆遷事件頻發,甚至出現傷亡案件。同時,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力征地拆遷也激化了干群關系,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甚至危及社會穩定和諧。在此關鍵時刻,國土部下發此《緊急通知》,不僅是非常及時的,也是完全必要的﹔不僅有利於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也是國土部作為職能部門應盡的職責。但讓筆者擔憂的是:僅靠國土部的一張《緊急通知》就能杜絕暴力征地拆遷嗎?
筆者有這樣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因為近幾年國家有關部門出台的相關規定已有不少了,但真正不折不扣落實下去、見到成效的卻不多。比如,早在兩年前的2011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出通知,決定立即在全國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強化監管,嚴肅問責,堅決制止違法強拆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隨后即2011年5月16日,國土資源部也曾下發防止強征強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特別是2011年,國務院590號令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標志著拆遷時代的終了,也標志著征收時代的開始。然而,從“近期個別地方暴力征地事件又有所抬頭”的新聞中看出,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造成暴力征地拆遷頻發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如現行規范拆遷行為的立法不到位,拆遷群眾缺少及時有效的利益訴求渠道﹔個別開發商有恃無恐,為完成拆遷而不惜對所謂的“釘子戶”停水、斷電,甚至威脅、恐嚇,強行拆除居民房屋。但主要原因是相關賠付不合理,國家規定的款項出現私吞現象,或者開發商不能給予合理的條件,尤其是少數地方政府為了“土地財政”,對暴力征地拆遷總是睜一眼閉一眼的歪風更是助長這種不良風氣。
常言說得好:解鈴還須系鈴人。嚴防發生暴力征地拆遷事件,關鍵在於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約束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需要摒棄“土地財政”觀念。因為暴力征地行為大多是由地方政府部門主導的,且涉及問題非常之多之復雜。所以,單純依靠國土部一個部門杜絕暴力征地顯然是孤掌難鳴,一紙文件通知更是難以奏效。特別是在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防止和查處暴力征地,更需要紀檢、檢察、公安、法院、住房建設部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等形成合力,共同“給力”,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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