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鐵嶺市紀委、市監察局制定的《關於獎勵實名舉報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今后凡實名舉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查實后將按相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獎勵達20萬元。(據《人民日報》)
舉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本是作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然而,一提“實名”,大多數人便退避三舍,唯恐惹禍上身。於是,舉報便更多地以匿名方式進行。雖然這符合中國人“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但匿名舉報主觀隨意性大、信息內容真假難辨,更有惡意舉報者借機隨意詆毀、誣陷他人,這些都不利於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提倡實名舉報,一是能夠增強舉報者的責任感,保証信息的真實、有效﹔二是能讓紀檢監察部門能更快速地運用辦案資源、節省時間和成本,提升辦案效率﹔三是能確定具體的保護對象,防止打擊報復舉報者行為的發生﹔四是能對誣告和陷害他人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有效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
要讓“實名舉報”走的更遠,必須建立健全舉報人信息保密制度。公民之所以會更多地選擇匿名舉報,主要是害怕打擊受到打擊報復。紀檢監察部門接到實名舉報信息,既要努力將有效的線索轉換成查辦落實的案件,也要強化保密意識,嚴格保守舉報人信息,並且嚴厲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消除實名舉報人的顧慮。
要讓“實名舉報”走的更遠,紀檢監察部門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除加大對實名舉報案件的調查力度,對實名舉報人獎勵外,還應對實名舉報違紀違法線索的有功人員予以獎勵,逐步強化大家對實名舉報的信心。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快完善實名舉報制度,健全正規舉報渠道,積極推動民眾參與,用全民參與推動實名舉報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不斷深入,弘揚社會的清風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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