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凌晨,四川省蘆山縣清仁鄉副鄉長楊成毅因脫離救災工作崗位造成嚴重失誤,被蘆山縣委免職,成為震后首名被免職干部。當天,楊成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接受處分,但他已經盡力了,免職后仍將繼續努力工作。(4月25日京華時報)
黨員干部,作為人民公仆,哪裡遇到困難,哪裡群眾需要,就應該出現在哪裡。在地震災害面前,黨員干部,必須挺身而出,沖鋒在前,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靠前指揮,率先垂范。這是黨性的要求,更是責任之使然。因為救災不力,造成嚴重工作失誤,被就地免職,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題中之意,是強化責任、警戒他人的迫切之需。在抗震救災進入關鍵時期,當地縣委做出如此決定,不容質疑。而至於被免職的干部是不是調查不實而被冤枉,也無需爭議。震災面前,救人第一位,工作最緊急。令人欣慰的是,這位“被免”干部,不是抱怨申辯,而是識大體顧大局,表示接受處分,並且仍“積極工作”,很讓人感動,值得稱道。
人無完人,不可能永遠不犯錯誤。但犯了錯誤,就必須承擔責任,也逃避不了。特別是在遇到地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的時候,由於情況緊急、任務繁重、頭緒眾多,稍有一處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動或失誤,給抗震救災工作帶來影響,給受災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盡管前文提及的這位副鄉長從地震發生第一天開始,就一直戰斗在救災第一線,在所負責村組已連續工作3天,沒有回過家,沒有洗過澡,在抗震救災工作中還是很盡力的,並且當時他還在物資更匱乏的村組,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脫崗”。但他確實因為自己沒有在應該所在的清仁鄉橫溪村共星組的物資發放現場而導致了負面影響,雖然不是主觀的,但這個按照要求是不行的。因而,蘆山縣委對其作出免職的處理決定是完全正確的,不存在冤枉不冤枉的問題。
災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抗震救災隻需要服從,不需要解釋。特別是戰斗在一線的基層黨員干部,更加應該不講價錢、不談條件,始終以抗震救災為第一責任,始終以保護受災群眾生命財產為第一追求,最大限度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傾心、傾力、傾情,要成為抗震救災的頂梁柱、主心骨、帶頭人,切實做到哪裡有危險、哪裡最艱苦、哪裡群眾最需要,就出現在哪裡、戰斗在哪裡。前文提及的這位副鄉長,面對多少有一點“委屈”的處理決定,沒有過多地抱怨、埋怨,而顯得很坦然,並且表示自己盡力了,不后悔,免職前要盡自己的責任,免職后也會一樣工作。他對記者說,“我當時應該在橫溪村共星組這個點上發放物資,但是我沒在。由於有兩個組不順公路,在鄉壩頭,我們要負責把救災物資發放過去,我當時在永林組。我沒到崗,這就是工作失誤。我們有工作失誤就是失誤,我們就要認賬。”這種大局意識、敬業精神、群眾觀點,值得肯定,也切合了抗震救災工作需要。從這個角度上講,這位“被免職”的干部依然不失為“最美基層干部”。
地震現場,沒有官或官位,隻有愛與責任。面對災難,大家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在關鍵時刻同人民群眾心連心、共患難,眾志成城、同舟共濟,堅決完成好抗震救災這項重大任務,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這才是中國精神和中國力量的最好體現,這才是抗震救災取得勝利的絕對保証。盡管因為工作上的失誤而被免職了,但是愛與責任還在,因此,還要“繼續努力工作”,這就是愛與責任的力量。
在其位,謀其政,擔其責。失職就要被問責。但是,問責,不是一棍子打死。被問責,也不能自暴自棄、怨天尤人。唯有正確對待,並以積極的心態繼續為黨負責、為民盡責,才可能贏得黨和人民的信任和理解。知錯就改,就是好同志。不斷修正自我、完善自我、發展自我,我黨也才能不斷走向成熟,並團結帶領干部群眾共圓“中國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