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長開公車前往超市購物,城管駕駛執法車接送女兒上學……媒體近期不時曝光的公車私用現象,與中央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相違,引發公眾詬病。管住公車私用背后的權力,已成社會訴求和民意所向。(3月26日新華每日電訊)
既然是公車,顧名思義就應專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然而,領導干部違規配備“豪車”或“坐擁”專車用於婚喪喜慶、探親訪友、度假休閑、接送家屬等非公務活動現象屢見不鮮,激起民眾的反感情緒甚至對立情緒。這既敗壞了公務人員的形象,影響了社會風氣,更嚴重挫傷政府公信力,其危害性絕不可小視。
近年來,公車使用浪費嚴重,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在“三公經費”中佔大頭。據財政部統計,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其中車輛購置及運行費佔六成以上,是公務接待費的4倍。
事實上,公車“私有化”的背后實則是“特權思想”作祟。隻有手中有權、官本位思想濃厚的人,才能調度公車為自己所用,成為自己的地位“顯擺”。試想,開著公家的車、耗著公家的油、辦著自家的事,違反了國家關於公車使用的規定,是一種權力濫用、權力自肥,更是變相的貪污腐敗行為。
治理公車私用,年年禁止,但年年不止,根源就在於特權思維和權力未能受到有效約束。
由此,遏制公車私用現象,就要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通過建立剛性的制度來約束權力﹔要健全查處問責機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底“零容忍”,提升違規成本,使其從心理上不敢、不願私用公車﹔要拓寬監督渠道,引入群眾監督、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讓公車私用無從遁形、廣受監督。唯有如此,飽受詬病的公車私用歪風方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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