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全國兩會上,多位代表委員提出,需進一步規范網絡監督的形式。(據人民網)
一段時間以來,不少貪官都被“網絡”拿下,從“桃色門”中的雷政富到“露富門”中的“表叔”楊達才,從“房產門”中的“房叔”蔡彬再到“拼爹門”中的李亞力……這些被小鼠標扳倒的大貪官們,不僅喚醒了網民的監督意識,更讓他們充分認識到了網絡反腐強大的“功效”。尤其是最近兩年,在眾多網友的共同關注下,“網絡反腐”可謂是“戰功”顯赫。
“網絡反腐”以其透明度高、反映速度快、影響力大、互動性強、監督面廣、隱秘性高等諸多優點,越來越得到公眾的認可。新華網在2012年有一項“你最願意用什麼渠道參與反腐”調查中,75%的人選擇用網絡曝光,而選擇通過信訪、審計等官方渠道的不足10%,這足以証明“網絡反腐熱潮正在悄然改變著我國的反腐格局”。
但是,就像世間沒有包治百病的萬能藥一樣,網絡反腐也不可能成為“包治百病”的“萬能帖”,也不是對所有的貪腐案件都能“一帖”就靈。況且,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網絡反腐是把雙刃劍,其與生俱來的信息碎片化、真假難辨、保密不強等先天缺點也是不可忽視的“瑕疵”。
誠如兩會一些代表委員所說到的,依靠人肉搜索,曝光個人隱私、家庭成員照片進行反腐,不應該是反腐的最佳形式,因為這種方式會“對他人隱私的尊重不夠,甚至觸犯了法律。”如:被曝光“擁有24套房產”的“房嬸”,經查實,隻不過是一名普通工程師,其6套房產也都是合法所得,就是一個典型的誤傷案例。
不僅如此,在茫茫的網絡中誰能保証不會出現利用網絡反腐的名義造謠、誹謗、詆毀他人的不法分子。一旦網絡中出現對某人生活作風等捕風捉影、無中生有的謠言,勢必會給當事人造成極大的傷害。如“批發官帽案”、“16歲參加工作案”、“攤販意外死亡案”、“河北省審計廳廳長助理從8樓女部屬家裸體逃跑”的一系列謠言,不僅使無辜干部蒙受了巨大冤屈,也嚴重破壞了當地黨委政府的形象。所以說,網絡反腐的形式越是被大家所認可,就越要謹慎為之,以避免傷及無辜。
網絡監督要健康發展,就要做到網絡監督與現實查處的完美結合,這需要探索出合理的使用方法。2012年以來紀檢監察部門對於一些網絡熱點的處置方法:“網絡曝光--紀委介入--核查處理”, 就可圈可點,同時也探索出一條腐敗案件查處的新路徑,為如何更好的應對“網絡監督”提供了范本。
通過這些成功的案例可以看出,任何的反腐模式都不應該是單一的。比如,網絡反腐應成為現實反腐的有力助手,而不是被對立,強調誰比誰更重要﹔探索二者如何協調、統一,怎樣相互配合,才是正確的發展途徑。就如同打拳,要用雙手,如果隻用一隻手去面對擁有雙手的敵人,不管怎麼英勇,恐怕也難有取勝的把握。
正如馬?代表所言“網絡反腐不是‘終極’的”,怎樣讓各色貪官無所遁形,讓每個官員都有所懼、有所怕、有所不為,才是最終目的。而這一目標的實現,需要整個反腐渠道的整合,當然網絡反腐也會成為其中重要一環,這就要求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相關制度,讓網絡監督早日走在法制化的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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