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9日起至年底前, 湖南將開展“常態化打擊假冒軍車和整治豪華軍車”專項行動,並明確提出:“嚴禁在奔馳、寶馬、保時捷、瑪莎拉蒂、捷豹、陸虎、輝騰等豪華車輛上懸挂軍牌”。(據3月10日湖南紅網)
加強作風建設,從嚴整治豪華軍車沒有錯,但嚴禁在奔馳、寶馬、保時捷、瑪莎拉蒂、捷豹、陸虎、輝騰等豪華車輛上懸挂軍牌,就有些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了,這到底是禁用豪華車輛還是為豪華車輛使用另辟通道?這到底是改進作風還是自欺欺人?
現在在一些地方有一種不良風氣,那就是上級提倡什麼,他們積極響應什麼,但總是要有意識地“留一手”,讓人揣摸不透。比如,中央政治局加強作風建設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出台后,有些地方相繼作出了“省級干部下鄉自帶干糧”、“逐步換乘國產品牌車輛”等規定,這些規定看起來好像很吸引人的眼球,但細推敲就有些脫離實際了。比如,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農民外出打工也不帶干糧了,省級干部下鄉還能自帶干糧?逐步換乘國產品牌車是措施還是托詞?“逐步”到底是什麼時候?
湖南這次提出的“豪車禁挂軍牌”也是這些問題的翻版。如果是禁止使用豪車就應該把功夫下在禁購豪車上,而非用“禁挂軍牌”來遮掩。否則,就會讓人產生“隻要不挂軍牌,照樣可以使用豪車”的錯覺。當然,這也許是軍牌主管單位湖南省軍區,為了防止地方黨政機關的豪車使用軍牌,“壞了部隊的名頭”,而作出的一項無奈規定。但無論怎樣說,這不是加強作風建設的有效措施,而是一種敷衍塞責的行為。
加強作風建設關鍵是要結合自身實際,把有關制度規定落到實處,這種落實既要避免形式主義,又要選准恰當的形式,既不是照抄照搬、照貓畫虎,也不是人為縮水、大打折扣,更不是避重就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以,我覺得,無論是地方還是部隊,加強作風建設都應該實打實地改進那些與制度規定格格不入的東西,應該從根本上糾正那些根深蒂固的“老大難”問題,而不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指示、要求,作“應景作文”,或者為了出名挂號,搞“假、大、空”那一套。如果那樣的話,可真是拿形式主義反形式主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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