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大部制改革再次成為社會各界議論的焦點話題,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初步建立職能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框架。
所謂大部制就是大部門體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的部門、業務范圍趨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進行了6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務院組成部門由1982年的100個變為2008年的27個,力圖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從200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布后,國務院新組建交通運輸部等5個部委,改革后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為27個,這次調整也被媒體稱為“第一輪大部制改革”。去年11月,中共十八大再次提及“大部制”,十八大報告要求“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健全部門職責體系”。十八屆二中全會將國務院機構改革議題列入議程,討論《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草案)》稿。本次“兩會” 也將聽取和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啟動新一輪的國務院機構改革。
筆者認為,做好大部制改革工作要抓住轉變政府職能這個“牛鼻子”,要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大部制改革的核心任務。一方面政府機構是政府職能的載體和承擔者,賦予政府什麼職能,就要設立什麼樣的政府機構。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機構的設置也必須遵循和體現滿足市場與社會需求的基本導向。另一方面,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也必須在機構改革中有所體現。從歷次大部制改革來看,都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軸心。但都不是很徹底,對政府職能轉變的認識不是很到位,政府權力沒有受到應有制約,使改革更多著眼於機構本身的分分合合。
令人鼓舞的是此次改革將“機構職能轉變”提至與“機構改革”並行高度,這與過去歷次機構的提法不同,從而突出了體制改革是這次行政改革的首要任務,而后才是機構調整。
國務院實施“大部制”是機構改革的一個新探索,是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新舉措。隻有站在全局的立場,用最廣大人民利益作為工作出發點,才能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立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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