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民族委員會原主任劉羽成,在擔任峨邊縣縣長期間,共貪污、受賄117萬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他懺悔說“在我擔任峨邊縣長期間,這個山區民族縣的財政收入從2600萬元增加到了1.26億元,教育、衛生、交通等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也因此受到上級領導的好評。但突出的政績並沒有讓我得到提拔重用,這時我的思想上有了一種念頭,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
讀過劉羽成懺悔中的“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這句話,讓人感覺此話不新鮮。因為這句話很多貪官在懺悔中都說過,也說明不少貪官犯罪前都具有這樣的心理,可是卻沒有引起后來者的警醒,才會出現如此多的貪官懺悔如是說。因此,更當引起我們每一位官員深思。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有什麼樣的思想,就會有什麼樣的行為。從我們查處的官員腐敗案件中會發現,有些官員正因為有了“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的心理,尤其是有的官員在提拔無望時更容易產生這種心理,產生“提拔無望金錢補”的想法。我們要知道,官員一旦產生這種心理,就說明這個官員思想已經蛻化,世界觀、人生觀開始扭曲,貪欲就會抬頭,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就會喪失,就會搞權錢交易,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撈錢,從而走上犯罪的不歸路。可見,官員有了“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思想,就已經為自己犯罪埋下了“種子”。
任何一位官員都應該清醒地認識自己,要懂得“自己能夠掌握一定的權力除了自己的努力外,還是組織對自己的培養和信任”。因此,必須從劉羽成身上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千萬不能把貪官“認為自己的工作貢獻大,撈一點、吃一點是應該的”這句懺悔的話充耳不聞,也不能把它當作耳旁風。否則,就會步劉羽成的后塵,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