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7日錢江晚報報道,浙江金華某單位領導動用9名工作人員幫助自己的女兒寫作業,9個員工還分了下工,一人拍照,一人寫作文,一人制作視頻,一人負責傳作業,五人畫畫,其中一個是統籌,還有一司機協助外出取景,而且這孩子要求特別高,原本是四道作業任選一,她全都要做,自己卻一點不參與。
聽到這則新聞,筆者痛心多過驚訝,如今這社會究竟是怎麼了,父母居然可以溺愛孩子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孩子寫作業不說不罰也就算了,居然屢次的利用自己職權讓他人代寫。先不說這位領導公權私用的行為本就可恥,單說,一個這樣的父親怎能擔任“教育”子女的重任?難道是從小就告訴孩子,你跟別人不一樣,你是什麼二代,作業都不用自己動手?
從小就跟孩子灌輸的“拼爹”思想,真的是有益於孩子與時俱進麼?聯系到今日鬧得沸沸揚揚的“星二代”李天一,不難發現,孩子就像茁壯成長的樹苗,如果小時候不勤於修剪,減掉那些歪歪斜斜、不規則的枝椏,那麼等這棵樹長大之后,家長一定會后悔自己當年的懶惰,發現拼死拼活掙來的“拼爹”榮譽,竟然成了“坑爹”的罪魁禍首。
所以,無論一個人是否握有一般人享受不到的資源和權力,都不能隨意使用,更不能濫用,如果發展到以權謀私,小到幫孩子寫作業,大到幫孩子找工作、平事兒等權力作業,都不可行,這樣的領導,這不但違反了國家規定,違反了干部應該遵守的紀律,同時,也對其子女有害無益!試想想,小學就開始“拼爹”了,那麼長大后將會是怎樣?領導同志,難道你希望將來看到自己的女兒犯事了,還趾高氣揚的說“我爸是某某,你能把我怎麼樣”嗎?
家長教育子女要言傳身教,以身作則,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培養孩子的社會責任感,更應該教育孩子父母的地位和職權是靠自己努力得來的,權力是人民大眾賦予的,要讓孩子知道,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權謀私,大搞權力作業是萬萬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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