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發布2013年《法治藍皮書》,其中首次推出《中國政府採購制度實施狀況》報告,顯示政府採購的八成商品高於市場均價,浪費資金超三成。(據2月26日新華網)
所謂政府採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集中公開採購的一種行為。由於政府採購的主體是政府,所以購買力非常大。這可以從一組數據中得到証實,10年來,我國政府集中採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萬億元,增長了10倍。要知道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為103740億元,也就是說政府採購支出佔到財政收入的10%以上。如果再加上教育、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鐵路、交通、能源等公共採購,則超過5萬億元,成為全球最大公共採購市場。
按理說,政府採購一般都是批量購買,價格應比零售價低,尤其是在團購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政府信譽又好,資金又有保障。通過政府採購買到價廉物美的東西應該不是很難的事。
然而現實卻是,各地政府採購的“團購價”經常遠超市場價格,甚至有“蘿卜賣到了人參價”。如媒體報道的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空調系統安裝中標價109萬元,可結算價卻高達875萬元,高出8倍還多。長沙市另一個政府採購項目,實際結算價比公示價高出千萬元。
其實,當初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規范政府公共採購行為、從源頭治理腐敗工作、增強宏觀調控功能以及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目標而做出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支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盡管這些年來,各地在推進公共財政支出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受多種原因的影響,我國政府採購與建立規范的政府採購制度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採購工作中,由於沒有嚴格依法依規操作,導致政府採購中商業賄賂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少數不法供應商為了獲得政府採購合同,鋌而走險,以參觀考察等冠冕堂皇的理由,為參觀考察者提供錢、權、色一條龍服務。毫無疑問,通過這種方式來拉攏腐蝕採購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和採購評審專家,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損害了公共利益,腐蝕了我們的干部隊伍。這也是當前政府採購為何難買到價廉物美商品的根本原因。
如何避免或杜絕此類現象重復上演呢?筆者認為,產品品種、型號的增加,固然有利於實現政府集中採購的本意,但關鍵是需要我們轉變觀念,用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牢固樹立政府採購“隻買對的不買貴的”觀念。同時,還要進一步擴大政府採購活動的公開化、公平化、公正化,明白產品並非越貴越好,要讓所有的中標產品以質以價取勝,而不是搞歪門邪道。難怪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陳天祥都說,政府採購在公開化、規范化、標准化等三個方面存在的問題,給了政府採購暗箱操作的空間。
因此,要剎住政府採購中的“歪風”,真正讓“陽光採購”名副其實,必須多措並舉,徹底改變過去單一行政監督模式的弊端。當務之急,就是要建立公開透明的採購運行機制。從具體環節上說,今后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產品和服務都應實行政府採購,採購方式以公開招標為主,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都可以公平參與競爭,整個採購過程應當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和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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