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11月28日 據法制日報26日報道,海南省定安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原局長鄧弟,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鄧弟尤其喜歡在春節前收禮過“大年”,他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4萬元、港幣10萬元和9萬元購物卡,其中22次是春節前收受的。七一社區網友認為,鄧弟受賄的典型特征就是一半犯罪事實都發生在春節前,看似正常的人情往來,卻夾雜著不可告人的權錢交易,發人深思,惹人警醒。

網友“江邊觀察者”在帖文中寫道,貪官貪污受賄,各有各的辦法和借口,在他們看來都是“萬無一失”的。就像鄧第,受賄不找其他時間,就喜歡春節前。也許在他看來,節日期間,所有人都忙著過年,在這樣熱鬧的時間段,可以以節日“來往”的名義收受錢財,掩人耳目,而且風險極小,不容易被人發現,一旦被查辦也有自己的一套說辭。但是,鄧弟所謂的“萬無一失”,隻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到頭來“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害苦的還是自己。
網友“東方魔力”分析到,為什麼貪官都喜歡利用節假日收取賄賂?一是行賄者為了達到向官員行賄獲取更多利益的目的,往往“平時挖溝,雨天放水”,先不提要求,請官員吃喝玩樂,建立所謂的“兄弟”、“朋友”關系,然后,利用過節“禮尚往來”的借口,向官員行賄﹔二是有些貪官貪欲膨脹,心裡明明知道受賄犯法,以求心安,常常以節日“禮尚往來”大肆收取賄賂。其實,貪官利用節日收受賄賂表面上是禮尚往來,實際上完全是“掩耳盜鈴”。
俗話說“孩子們盼過年,大人們怕花錢”。沒想到,這位主管地方土地資源的國土局長,居然也“盼過年”,尤其喜歡在春節前收禮過“大年”。網友“倪洋軍”在帖文中寫道,對於干部而言,“年關”也是“廉關”。多行不義必自斃。偏愛春節前收禮的“土地爺”,終究還是栽了,他栽在對人心貪婪的放縱,栽在自欺欺人地為權錢交易蓋上“人情”這塊遮羞布。權力向來是把“雙刃劍”,使用得不好,極易淪為權錢交易的工具。防治國土系統腐敗,除了接受監督,擠壓腐敗空間外,還應用制度規范官員的行政行為,分散“一把手”的權力,消弭權力的自由裁量權,才能堵住滋生腐敗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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