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案件來看,違法犯罪分子在正面腐蝕拉攏領導干部的同時,常常還把進攻目標瞄准領導干部的家庭,從他們的家人身上打開缺口。一些官員家人法紀意識差,很容易受到腐敗沖擊。比如,一些人打著“人情”幌子,利用家人住院、子女就學、住房裝修等借口行賄,很容易令人放鬆戒備,不好拒絕,這其實就是開了腐敗之口。
官員面對腐敗是投機還是抵制,往往是一念之差。如果家人能發現問題,有助於其抵制誘惑。然而,很多貪官家人實際上在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貪污受賄,很可能開始於一個親戚的囑托、父母的命令或是家人的虛榮心。而官員家屬處於監督盲區,很容易為腐敗行為打掩護。因此,消除“貪官家屬成腐敗盲區”,對於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遏制“權力家族化”。從一些落馬官員來看,往往存在著隱藏於腐敗背后的“權力家族化”。在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一案中,其妻子韓桂榮便以共犯被依法提起公訴。最終,王懷忠被執行死刑,韓桂榮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類似的“貪腐夫妻檔”、“貪腐父子兵”、“貪腐情人幫”等,暴露出貪官“權力家族化”傾向已經成了貪官腐敗的一大特征。湖南省機械廳原廳長林國悌的兒子林如海,在獄中發出這般感慨:身居高職的父母,如果愛子女,就讓他們創造自己的生活。不要利用權力為其非法牟利,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因此,官員要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謹慎用權、規范用權,將權力用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上去,而不能異化到以權謀私、為家人搞特殊上來。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自覺遵守廉政准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實行“監督一體化”。官員腐敗和家屬是互相影響的,一方面腐敗會牽連家人,另一方面家人的貪念也會助長腐敗。一個廉潔的官員必定有個“廉內助”,反之,貪官的背后也往往有個“貪內助”。因此,必須將監督的觸角向官員的家庭延伸,對官員及其家庭進行全方位、一體化的監督。近年來,我國曾出台多部法規約束干部及其親屬。200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提出“特定關系人受賄犯罪”,將與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納入受賄罪主體,突破了受賄罪主體隻能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傳統判斷。2010年《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頒布施行,旨在加強對官員配偶子女的監管。可以學習借鑒香港地區在官員房產申報中,除包含申報者本人所有、與他人共有的房產外,還應包含申報者配偶、子女名下的房產,以期嚴格監管官員子女、配偶等名下財產,從而形成內外一體的監督體系和“防腐”網絡。
避免“教育簡單化”。教育不是萬能的,但是離開教育是萬萬不能的。一些官員之所以走上貪污腐敗道路,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時缺少組織上或家人的及時告誡和提醒。因此,必須加強對官員以及其家屬的廉政教育,幫助公職人員遠離腐敗誘惑、創造良好的家庭拒腐氛圍、教育子女從小樹立廉潔觀念。尤其是對官員家屬的教育不能放鬆,更不能存在盲區,必須讓他們明確腐敗和自身的利害關系,要教育和引導他們爭當“廉內助”。當然,在廉政教育的時候,一定要突出實效性,要立足實際,盡量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體現生動、深刻,避免教育的片面性和簡單化。對官員家屬的教育,要經常性和多樣化,不能搞形而上學的一套。
認清“反腐復雜化”。“貪內助”現象的一再涌現,一方面反映了權力運行中監督約束機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當前反腐敗形勢的復雜化和隱蔽化。“貪官家屬成腐敗盲區”這一現象,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全部消除。這就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定信念,堅持反腐敗斗爭。在反腐敗的問題上,必須有長期作戰、打持久戰的思想准備,要認識到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隻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山東省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矯智仁曾在法庭上說過這樣一句話,我戴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一系列觸目驚心的官員腐敗案例警醒我們,“貪內助”現象不容忽視。反腐敗的終極目標是“零腐敗”,制勝法寶是“零容忍”。因此,必須下大力氣消除“貪官家屬成腐敗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