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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04月10日07: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坚定不移把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着力遏制重点领域腐败,着力促进政风作风转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减权限权是预防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广开便利之门,使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

一要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放管服”改革进行到现在,减权限权数量不少,也有显著成效。但实践中发现,目前一些领域的审批事项仍然较多,有些保留的审批事项名义上是一项,但实际上里面还细分了很多小项,成了“权力套娃”,一些部门自行设置的这类事项还有很多,有的前面减了后面又以各种名目增加了,特别是有些审批事项和相关规定已不合时宜,精简的空间还很大。这些审批不仅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还有可能产生寻租腐败。因此,简政放权改革还要持续深化,最大限度把权力压减到位并规范起来,以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规范政府权力和责任的“总台账”,将所有权责事项都详尽地列入清单,明明白白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内政府部门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今年要抓紧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把清单制定作为减权的过程,做到能减则减,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项外,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程序取消。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加快制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确需保留的实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扩大“证照分离”试点。现在,我们要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但涉及工业产品的各种审批和许可仍有很多。有地方同志反映,当前工业生产领域需要审批的产品涉及几十大类,有的地方连化工产品配方、制造业工艺流程都要审批,配方和工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怎么能审批呢?这样做,不仅使企业耗费大量时间、贻误市场先机,而且加大知识产权外泄风险、影响企业创新积极性,也容易导致寻租。必须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确需保留的要制定清单、严格管理,真正为企业创新清障松绑。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也要实行清单管理。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让社会监督,使腐败没有藏身之地。

二要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廉洁执法。放权减权的同时,政府部门要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这两年我们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随机抽查加执法公开,既让监管对象头上利剑高悬,始终感到监管的无形压力,不敢心存侥幸,也能防止任性检查和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腐败。今年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快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这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又可以让检查部门相互监督。同时,要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建好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系统,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监管效能。要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粗暴执法,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加强智能监管和大数据监管,实现监管全过程“留痕”,防止权力滥用。

三要以优化服务促进政务清廉。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现在国务院部门还有很多信息平台互不联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通这些“信息孤岛”。这既能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性和效率,也便于监督,可以有效减少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机会,促进形成便民高效廉洁的良好政风。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能在网上办的都要尽量上网,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今年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要努力营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双创”、增就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环境。

(二)切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公帑不可靡费,每一笔都必须管好用好。要围绕分配、运行、使用三个主要环节,突出加强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

一是预算分配要规范透明。管好资金首先要抓住预算这个“龙头”,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严控新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大幅压缩小散低效的专项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重点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负担。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要带头,今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决不允许增加“三公”经费,这件事必须说到做到,地方政府也要尽量压减。要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都要公开预决算。从今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网上设立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网上集中公开,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二是资金拨付要及时到位。当前一些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与项目安排衔接不畅,在途时间长,到位迟延,不仅影响项目进展和民生保障,还会造成年底突击花钱,也容易引发廉政风险。对此,一方面要提前充分做好项目论证、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批复后能够及时拨付,避免“钱等项目”;另一方面,各类转移支付预算要及时批复,并提高预拨比例。还要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电子化支付方式,减少审核环节,使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尽早见效。

三是资金使用要高效安全。这几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资金沉淀,但抓一抓降一降,过阵子又反弹,国库库款居高不下,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还有的地方扶贫等民生资金长期滞留闲置。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民生等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决不能让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要加大力度清理盘活沉淀的财政资金,对收回的存量资金要加快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问题,特别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要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公款私存吃利息和用于投资理财谋私利等违规行为,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三)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和金融监管。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领域腐败风险。

一要严防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徇私舞弊。今年国有企业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大胆改革创新,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也要防止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行为。要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重组改制中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把管资本为主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严格重组改制操作流程,对重点环节要从严监管,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要从严防控,坚决防止贱卖国资、违规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允许把国有资产装进“私人口袋”。

二要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近年来,国有企业“走出去”势头较猛,但也出现了违规决策、违规经营等现象,有的甚至内外勾结谋取私利、恶意转移资产。国有资产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国企国资走出去,监管必须及时跟出去,坚决防止企业走出去后成为“脱缰的野马”。要完善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机制,抓紧制定海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国资监管部门要对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落实集团总部和境内投资主体经营管理责任,完善境外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境外机构党的建设。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加大审计机关监督力度,推动境外企业、境外业务内部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健全境外国资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要严防金融风险和腐败。当前,金融领域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风险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要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健全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要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治理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机构问责、监管问责和对监管者问责,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

(四)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

一要规范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价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来规避招标,严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预、代理机构操纵招投标等“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对陪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二要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强化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内控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使采购的产品物美价廉、适配实用,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三要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今年1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成并开通运行,初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交易平台系统联网。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这个平台。进一步推进资源共享,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开设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通道。进一步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今年底前要出台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进一步加强在线监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实现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测,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防止寻租腐败。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重拳整治。

一要严管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民生款项。民生领域的资金多是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必须紧紧看住、从严管好。要聚焦扶贫、低保等领域,精准识别扶贫保障对象,严格落实认定标准和程序,相关制度要公开,保障对象要公示,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扶假贫、假扶贫,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现象。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救灾款物等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真正用到民生保障、公益事业、应急救援上。要防范和惩处骗取套取医保资金、养老金等行为,对医药卫生等领域拿红包、收回扣、搞商业贿赂现象,要深入整治,特别要加大力度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遏制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要严管保障房等民生项目。目前一些地方建成的保障房出现闲置,还有的将保障房建设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和办公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这不仅是一种浪费和腐败,也严重影响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及时完善保障房配套设施,搞好后续管理服务,提高入住使用率。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使惠民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对冒领克扣拖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三要加强基层治理和反腐倡廉。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特别要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健全管理制度,严防腐败风险。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让广大村民群众更多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要严厉惩处基层腐败行为,并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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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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