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06日13:25 来源:江西日报
(七)抓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新优势。把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机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20万亩。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向环境污染“开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实施省内、省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力守护同一片蓝天。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加快推进48个县(市)和25个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鄱阳湖沿线2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项目建设,年内坚决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开工建设2个以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通过努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蓝天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绿色清洁生产、矿产等资源综合利用,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强化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实施全面节能行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等试点工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细化和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低碳交通,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倡导全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抓好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制度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做好省级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发布工作。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完善五级河长组织体系,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监测体系。完善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好江西广东东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八)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筹集财政性资金1400亿元,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十大脱贫攻坚工程,全年完成7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摘帽。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大力推进产业脱贫,因地制宜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确保搬迁户愿意搬、能就业、有收入。严格做好兜底保障脱贫,统筹推进健康、教育等脱贫工作。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对精准脱贫和摘帽贫困县进行严格评估考核、严格验收,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深入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注重精神脱贫,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决不“养懒汉”。
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广泛开辟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全面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前提下,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国有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加强农村低保与贫困户脱贫的衔接、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探索城乡低保统筹、县域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做好贫困家庭大病免费救治工作,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大力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全覆盖。开展低保申报制试点,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倡导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年改造各类棚户区24.23万套,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九)协调推进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补社会事业短板,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引导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办学,逐步推进高中免费教育。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提升文化软实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和方式,积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利用江西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推进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建设和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大力实施“文化+”工程,促进文化与金融、旅游等深度融合,加快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省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等公司组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第二轮修志,做好参事、文史、档案等工作。精心筹办汤显祖国际戏剧节,扩大江西文化影响力。
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启动建设中国中医药产业创新科技城,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培育壮大一批名医、名科、名院,加快打造中医药强省。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治理“餐桌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抓好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办好环鄱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进省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养老机构,增加公共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信用江西建设,依法处置失信行为。扎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江西建设,织密视频监控“天网”,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刻汲取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军民融合,做好人民防空和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法院、检察院工作。支持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地震、气象、测绘、地质、援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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