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了不起的重大成就。同时,我们在立法领域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争权诿责现象比较突出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法律作用的发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法律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来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保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时,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要以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这就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培养、招录、遴选、交流、晋升机制,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综合素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管党治党规律,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快形成以党章为根本、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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