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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野:将全部权力“兜底翻”

——江苏探索刑罚执行权阳光运行

记者 王比学

2014年10月08日08:4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职务犯没有特殊

以更严要求消除不公

对于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罪犯,监狱如何执法?他们是否正常参加劳动?有没有“特殊优待”?对于职务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劳动岗位的安排,是容易发生执法不公的源头。2013年10月31日,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规范了罪犯劳动岗位的设置:罪犯入狱时,必须进行病残鉴定和劳动能力评估,凡有劳动能力的,一律分配到普通型监区参加生产劳动。特定岗位(需要特殊技能)必须从生产劳动岗位劳动一年以上的罪犯中选用,且每年必须轮岗。不同的劳动岗位,对应的计分不一样,劳动贡献大的,计分就高。这样的考核规则,监狱在罪犯入监的第一天就进行公开教育。

9月5日,记者来到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苏州监狱。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连续32年保持无罪犯脱逃记录的监狱。在这里,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显示着规范。

2013年,苏州监狱收押了一名曾在国企担任过老总的职务犯,经鉴定分到普通劳动岗位改造,但他特别不适应,悄悄问民警能不能换到轻松一点的岗位,民警当即很严肃地告诉他,按十项规定坚决不允许。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仍在普通岗位接受改造。

“在职务犯的管理上,我们不仅没有特殊待遇,相反对于他们的减刑、假释还会更加严格。”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于健坦陈。

职务犯赵某,入狱前是一名厅级干部,服刑期间因改造突出,按规定可获减刑,但监狱在为其提请减刑前,必须先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才能向法院提请减刑。同时,法院对于职务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

拓形式开门纳谏

让公众能看得见公正

在信息化时代,监狱执法越公开就越有公信力。为此,江苏监狱充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方式相结合,创新狱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

“罪犯在监狱里生活如何?”“是不是给钱才能减刑?”这些社会公众普遍好奇和关心的问题,在今年3月31日江苏监狱“媒体·网友看监狱”活动中得到了解答,大家消除了对监狱存在的疑虑。

相比其他人,罪犯亲属更渴望了解罪犯的服刑情况。为此,江苏监狱开通了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向罪犯亲属发布罪犯改造信息。今年6月,在常州监狱服刑的范某获得减刑10个月,当他通过亲情电话向母亲报喜时,没想到他母亲早已收到了监狱发的短信通知。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每个监狱都设有动态的狱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涉及罪犯日常管理、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减刑假释等内容。罪犯们几乎每天都要驻足在此,看看自己的计分情况,算算自己还有多久才能出狱。

一根热线让大墙内外得以贯通。今年7月,江苏省监狱管理局“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的开通,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求助服务、投诉受理等,促进了社会对监狱的了解和理解。

一张网络让罪犯亲属与监狱沟通无障碍。打开江苏监狱网,不仅可以为罪犯亲属答疑解惑,还可查询罪犯会见日。

“公开刑罚执行权,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狱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只有将执法权暴露在阳光下,全方位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地公正执法。”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说。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08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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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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