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藏期间,向巴平措先后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山南、日喀则、林芝地区及拉萨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
向巴平措对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今年是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周年,也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治藏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为党和国家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符合西藏特点的配套法规,立法工作成果丰硕,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向巴平措指出,西藏地处边疆,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等诸多方面原因,与全国很多地方还有较大差距,要与全国一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目标一致,起点和条件不同。如何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摆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群众面前的一大课题。希望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努力用好用活用足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加强民族团结,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向巴平措表示,西藏的发展稳定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工作,调研组将认真总结西藏民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及时客观向上反映,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中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在藏期间,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乃东县结巴乡青稞加工基地、琼结县雅拉香布实业公司、拉萨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林拉高等级公路建设情况,贡嘎县吉雄镇德吉新村、南伊珞巴民族乡才召村新农村建设情况,昌珠镇克松居委会,昌珠镇统筹城乡示范点、昌珠镇门中岗居委会生态文明小康示范点建设情况等。看望了帕巴拉·格列朗杰和热地。
自治区领导齐扎拉、周春来、丹增朗杰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襄征分别陪同调研。(记者 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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