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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法治中国建设篇))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进

记者 王比学 徐 隽

2014年08月06日09: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司法改革,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因在服刑期间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建议对陆俊减刑1年。” 6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公示,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公示减刑案件。

为杜绝高墙内的暗箱操作,避免“减假暂”成为有罪贪官、富商的“特权通道”。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须在立案后5日内向社会公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的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改革的路线更加明晰。

把大胆试、大胆闯和加强顶层设计协调起来,把坚持原则和鼓励创新结合起来,不因保守而缩手缩脚,也不因冒进而蛮干瞎干。

在广东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明确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改革实行严格的法官员额制度和独立的法官薪酬体系。

5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的一位涉诉上访农民,在当地基层法院视频室里,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直接对话。这次对话跨越万水千山,也标志着全国3300多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

今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细化狱务公开标准、明确狱务公开流程……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7月9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公布,针对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其他司法机关的司法改革方案也陆续制定、相继出台,从细微之处改变着中国司法的面貌。

法治思维,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以访压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时,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也建立完善,力图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今年年初,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批大要案的查处和公正审理,为突破社会难题、祛除多年顽疾打上更深刻的法治烙印。

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完成一审法律程序。刘汉、刘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一个由多家公关公司勾结部分中介和网站工作人员、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的非法经营犯罪网络被打掉,数十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奉法者强则国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今年10月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沿着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我们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版式设计:蔡华伟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06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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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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