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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改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机制

民生三问:县医院理事会能理什么事

对话人:陕西省卫计委主任  戴征社  记者  方 敏

2014年06月20日09: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三问 谁来监管理事会

记者:有了理事会,卫生部门对医院的管辖会削弱吗?如何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戴征社:卫生部门对医院的管辖不会削弱。在没有理事会前,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物价等多部门对公立医院进行监管。成立理事会后,这些部门选聘理事会组成人员。

公立医院重大事项的研究通过理事会会议决策,由原来的多部门监管变成了理事会监管,比如在镇安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理事会理事长,有效发挥了指导和监管职能,医院运行和管理效率大大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得到有效增强。

为了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主要采取以下做法:调整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发挥指导监管职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根除以药补医顽疾;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强化财政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购置和建设等相关经费。

记者:谁来监管理事会?

戴征社:由监事会来监管理事会。为了防止理事会小团体独大,镇安县采取了以下做法: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全程参与理事会的重大事项决策,对理事、院长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每年对医院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县委县政府加强对理事会的监督和考评工作,有效防止理事会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20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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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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