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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改革

走转改·一线调查:医保城乡一体化 化来什么?

记者 赵 鹏

2014年04月24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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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杭县出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体化”制度,让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享受同一政策、同一标准、同一优惠补助,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实现医疗保障政策统一并全覆盖的县域。五年来,“上杭模式”究竟运作如何?患者如何受益?能否推广到其他地区?又还有哪些同步进行的改革呢?请看记者调查。

壮大基金 统筹共用

各种医保资金统一汇集,抗风险能力提高

福建上杭全县人口51万,从2001年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起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职工有4万人。2006年10月,全县实施新农合制度,全县农民医疗有了保障。而中间留下的城镇居民(包括全县22个镇的镇区人口)反倒成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为此到2008年,上杭县将这部分群众参照新农合制度,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制。

可新问题又来了,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归人社部门管,享受新农合的全县农民归卫生部门管。政策不一自然也标准不一,群众还是不乐意——特别是中间城镇居民容易出现两种现象:哪边优惠大,就往哪边靠;或者干脆趁着多头管理的疏漏,隐瞒身份,双重享受。

于是,就有了2009年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体化(以下简称“城合”)这一医保改革的探索。

“其实不仅是为了消除不公,更关键是一体化后,各种医保资金统一汇集在一个池子里,规模才能壮大,抗风险能力才能提高。”县人社局局长邓卫江告诉记者。打破城乡界线后,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每年交纳同一标准的个人参保费,就可享受同一待遇的医疗保险。所以从2010年起至今,上杭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人数一直稳定在42.5万人左右,参合率达到99%。

同时,上杭“城合”的个人缴纳筹资标准也按照福建省标准逐年递增。到今年上杭“城合”基金总规模已壮大到1.66亿元。基金规模的壮大,直接受益的是群众。截至去年,上杭县群众住院报销起付线乡、县、县外三级分别为0元、300元和600元,均为整个龙岩7县市中最低;报销比例三级分别为95%、80%和65%,又是7县市中最高;而最高封顶线也从2010年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为了方便群众在县外就医,除了提高报销比例外,上杭还主动沟通,把县里28家医院和8家市级医院、5家省级医院和周边县市级医院,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凭借协议,这些医院可先行为上杭县的患者垫付核报费用,之后再和上杭县医保中心按标准结报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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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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