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
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
全国已有22个省份宣布取消“O”牌
由于群众对“O”牌泛滥意见纷纷,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就开始取消这个号段车牌。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沪O”车牌。
——22个省份宣布取消“O”牌
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龙江、上海、宁夏、北京、重庆、浙江、湖南、陕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苏、安徽、吉林、湖北、贵州、河北、辽宁、江西、海南、西藏等22个。
——4个省份将“O”牌作为公安专段号牌,1省转为普通民用号牌
截至目前,内蒙古、广西、新疆、山西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
从2013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将“甘O”公安专段号牌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与其他民用号牌同等对待、同等管理。对公安机关使用“甘O”号牌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喷涂为制式警车,换发警车号牌。
——4个省份尚未有明确意见
目前,福建、广东、云南3个省目前还没有对“O”牌的处置意见,山东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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