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省高法官微3年直播了45起案件庭审
微博直播庭审,在各法院微博内容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却是最受网民关注的一部分。
4月9日,广西高法官微“八桂法苑”对“民警涉嫌酒后枪击孕妇案”二审进行了直播。48条直播微博共计被转发3500多次,评论2000多条。
据“八桂法苑”管理人员透露,广西高法没有专职维护微博的工作人员。直播案件时,现场负责拍照的工作人员就是微博发布者。趁着庭审间隙,微博管理员到法庭之外,将现场的文字材料、图片第一时间发送到网上。应网友要求,微博发布者还曾多次返回庭审现场“补拍”多张照片。“因为条件有限,很多时候私人手机成了办公利器。”
“刚开始,我们3个工作人员对微博并不是特别熟悉,手忙脚乱。”工作人员介绍说,从如何@别的账号,到打开网友的私信,到发布图片、长微博,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八桂法苑”从干巴巴的短消息,终于发展成丰富多彩的“多媒体”。
在“八桂法苑”正式开通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工作人员也学会了怎样赢得粉丝的“欢心”。“大案、要案是大家的一个关注点。另外,我们也发现大家对法院日常操作、法官日常生活充满兴趣。”除了案件播报、庭审直播,“八桂法苑”也开始做一些法官生活的小故事。“播报法官日常生活工作,让大家认识到法律另一面,拉近与社会大众的距离。”
在管理微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也遇到不少麻烦。“微博信息更新太快,信息太多、太杂。”一旦管理员们手上有了其他的工作,几个小时不打理,就有些赶不上趟。“现在网友都是火眼金睛,既不能出错,也不能慢。”工作人员认为,“加派人手,或者开设专职微博管理员,应该会让工作的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曾吸引全国目光的“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即安阳郭增喜故意伤害案——记者注),也在“豫法阳光”直播过。
克仰志说,庭审前一天,“豫法阳光”就进入备战状态。“准备网线、调试设备、熟悉案情,提前做好直播的准备工作。”克仰志说,具体到工作人员现场坐在什么位置,都会提前确定好。
直播之初,人员分工也作了详细的安排,两人负责记录,1人负责拍照,1人负责作图,1个负责发布,还有1个人机动。
“现场的时间很紧,没有太多机会跟网民互动。我们会在直播结束后,汇总网民提出的问题,集中进行解释。”克仰志说。
1月21日9点32分,“豫法阳光”发布“安阳郭增喜故意伤害案今日开庭”预告。此后的两个半小时里,“豫法阳光”又发布7条微博,包括开庭前准备、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主要节点。
1月28日10点47分,“豫法阳光”发布了一审判决结果。“2014年1月28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增喜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郭增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郭增喜当庭表示不上诉。”
“没看图片直播以前,我还以为会因为被告的身份而特殊对待呢,现在算是放心了。”网友“窗前听听雨”观看了该案的微博直播。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由于涉及未成年人以及个人隐私,本不属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但因备受社会关注,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对宣判过程和宣判后召开的新闻通报会、网络访谈进行了全程“组合式”直播。据统计,与该案相关的47条直播微博发出后3个小时内,共被转发27798次,评论13187条,阅读人数近5000万人次。在依法可公开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公开了有关信息。
在该案审理之初,有网友质疑不公开审理有暗箱操作之嫌。“京法网事”通过整理发布有关未成年人案件和涉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让网友了解不公开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审宣判时,法庭宣布因本案部分原审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依法应予封存,故未组织人员旁听。又有不少网友表示不了解什么叫犯罪记录封存,“京法网事”及时将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犯罪记录封存的条文发布在网上,近10万人通过阅读理解了法院的做法。
“借案件普及法律知识,好!”网友“宗焕平”说。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已有10个省级高法官方微博试水直播庭审,45起案件被不同程度直播。其中,2012年直播11起,2013年直播16起。而2014年仅刚过去3个多月,就已直播案件18起。
广东省高法在各微博平台至少直播了12起案件,数量最多。目前检索到的最早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的记录也由广东省高法创造,于2012年3月31日在腾讯微博上直播了“广之旅郑烘受贿案”。
《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显示,自2013年以来,有关微博直播庭审的报道已经达到89914条,并在2013年6月开始持续走高。据统计,我国有近20个省(含中院、基层法院——记者注)出现过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
除了通过图文对庭审进行微博直播,不少省高法也开通了在线收看庭审现场视频的网站。如,海南高法的“天涯法律网视”、北京高法的“北京法院网”等。在微博上,各高法账号都会对即将进行视频直播的案件庭审进行预告,并附上链接地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3年底正式上线,这让大家足不出户即可旁听庭审。中国青年报记者登录该网查询发现,一共有32个庭审视频可供选择观看。时间从2013年12月底到2014年2月初,分为“高院直播回顾”、“中院直播回顾”、“基层院直播回顾”3个版块。从该网站提供的点击排行来看,“甄子丹起诉导演檀冰侵害名誉权案”、“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上诉案”、“黑龙江丁洪涛故意杀人案”最受关注。
法院信息公开,步子可以再大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现在各地各级法院都在积极推动用微博公开政务信息,“这个事值得肯定。让普通人了解法院日常都在干些什么,是怎么操作的,这对消除误解很有帮助。”
但他也认为,法院的信息公开,步子还可以迈得再大些。“可以把庭审现场完全的向公众开放了。”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刘博今认为,微博直播庭审对司法公开有一定促进,但也存在作用单一、流于形式的问题。
“首先,由谁来直播庭审,由谁来发布消息,这个很重要。” 刘博今说。一旦法院的微博直播有意偏袒,就会造成社会大众的极大误解。“如果微博直播中没办法做到对原告、被告一视同仁,给予同样的信息公开,那么其积极意义也就不大了。”
刘博今认为,最好引入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如大众媒体,由媒体来做直播这个事,大家的意见可能会小得多。”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部主任竹立家认为,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不论是微博直播庭审,还是公开判决文书,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引入人民监督机制。”
竹立家说,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值得重视。不少大案、要案经过微博直播,获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他也强调,这是为了通过形式带动本质上的变化。“如果我们的司法工作者,不从内心里认同人民监督,那么微博直播的作用只能停留在表面了。”(李林 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