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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北京公布居民水价调整两套听证方案

热点解读:阶梯水价 “台阶”如何设?

记者 贺 勇

2014年04月03日09:0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阶梯水价,并不是“阶梯涨价”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人员张伟介绍,早在2002年,多个部委就曾联合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须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但很显然,该计划落空了,这也意味着推行阶梯水价并不容易。

他说,阶梯水价之所以推行不太顺利,原因之一是没有获得民意普遍支持。阶梯水价给很多人的印象是“阶梯涨价”,即不是以节水为目的,而是以涨价为目的。

张伟认为,“此次北京市的阶梯水价方案无论在阶梯的阶宽,还是水价落差方面,都可以说得上合理及温和,尤其是充分考虑‘保基本’及低收入群体的用水需求,可为其他城市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提供有益的经验和探索。”

用水越多、价格越高,促进合理和节约用水

李素芳介绍,此次水价改革首先简化了水价分类,从原来的六类合并简化为三类: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

“简单地说,阶梯水价就是根据用户的不同用水量实行分级定价。用水越多、价格越高,体现了多用水、多负担的目的”,李素芳表示,其目的是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水量多的用户调整用水行为,促进居民合理和节约用水。

本次提交听证会的两个方案都是阶梯水价方案,方案设计的阶梯均分为三档,一档水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水价略低于成本;二档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水价与成本基本相当;三档水量为超过二档部分,为高耗水需求,这部分水量的水价要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

在方案一中,根据北京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8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0.95元;有11%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有4%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5元。按方案一测算,85%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最多不超过138元(每月11.5元)。

在方案二中,有9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元;有6%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这部分水量每立方米水价提高3元;第三阶梯涉及的居民家庭比例及加价水平与第一方案相同。按照方案二测算,90%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最多不超过180元(每月15元)。

首要原则就是要“保基本”

如何在价格改革中更好地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关系?李素芳表示,“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坚持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保基本’。”

李素芳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对居民基本用水需求继续执行较低的价格政策,仅相当于用水成本的75%左右。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文件提出,基本用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来确定。为尽量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北京市的方案适当扩大了基本用水量覆盖面,将这个比例扩大到覆盖85%或90%的居民家庭用户。

多人口家庭用水基数也会相应增加,因此,政策执行中对于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将实行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将予以适当增加水量基数。

李素芳告诉记者,在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时,将统筹考虑水价调整因素,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水价调整的影响。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03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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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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