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
是战略需要也是必然选择
□本报记者 崔楠
“内蒙古资源条件与面临的问题在全国资源富集地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如果国家要选择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内蒙古当仁不让。”
“内蒙古正处于资源开发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阶段,非常适合开展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
“近年来,内蒙古积极抓住与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培育壮大了一批接续替代产业,探索出了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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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驻我区所有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报送了《将内蒙古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的提案,引起各界的关注与共鸣。委员们大力呼吁,国家应在内蒙古启动实施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为资源富集地区发展提供借鉴和示范。
其实,早在201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推进内蒙古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探索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去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霍林郭勒市等9个地级市、县级市及市辖区列入规划,规划中提出的成长型、成熟型、再生型和衰退型4类城市在内蒙古均有所指。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立足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实施资源转化战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全国资源型地区一样,也遇到了发展“瓶颈”: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发展存在明显的结构性风险;民生问题突出,林区、矿区职工收入普遍偏低,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单位耗能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资源已濒临枯竭;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任务艰巨等。
任亚平委员认为,积极争取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在内蒙古开展,既是内蒙古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现实的必然选择。■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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