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设立的35个常设项目
1.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体育运动奖章;
3.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表彰;
4.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
5.天津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6.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7.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奖;
8.吉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表彰;
9.上海市改革创新奖;
10.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11.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12.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
13.安徽省特级教师;
14.江西省井冈质量奖;
15.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16.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17.山东省专利奖;
18.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19.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
20.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1.湖北省科普先进工作者;
22.湖北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23.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
24.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
25.湖北省长江质量奖;
26.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评定命名;
27.湖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集体;
28.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创建活动;
29.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30.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31.重庆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32.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
33.云南省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
34.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5.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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