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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维权告示牌制度

海南靠制度讨薪4个亿

记者  丁  汀

2014年01月10日08: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根治仍有五道坎

在人社部门看来,虽然发生欠薪的情况各有不同,但讨薪难,难在五道坎。

行业陈规难破除。有少数建筑项目的农民工,以“行规”为名,采用非法人的施工班组形式雇佣工人,施工单位和包工头之间签订承包协议,与农民工不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此外,垫资施工、工程转包等所谓的“行业陈规”也时有出现,成为农民工权益的隐患。

工程款裹挟工资,增加案件处理难度。从2013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海南由于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加大对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的背景下,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明显增多。施工单位往往以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项目手续不全导致讨薪难。按照相关规定,海南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但仍有个别在建项目在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招投标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了。手续不全,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监察部门很难监控预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有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防止“老板跑了拿不到钱”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海南,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从2005年开始就陆续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其他一些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如加工制造、餐饮娱乐等由于企业资金情况不一,很难实施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企业老板欠薪逃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变得艰难。

劳动监察部门办案力量有缺口。以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为例,全队一共只有18人,每年替农民工讨薪超5000万元,还要承担监督非法用工、检查工资保证金完成情况等职能,人手很紧张。

从执法手段看,对于农民工被欠薪,尤其是在缺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充分调查取证,才能有理有据进行追讨,并将相关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但劳动监察部门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尤其是缺乏查封、扣押、冻结账户等有效手段,监察执法弱、执法难。同时,缺乏统一的经费保障,交通工具等办案装备配备跟不上,给调查取证的顺利开展形成了障碍。而缺乏充分的调查取证,欠薪案件就很难移交公安机关,成为积案。

“三金五制”防拖欠

治理欠薪顽疾,涉及人社、住建等多个部门,如何才能防止“九龙治水”,形成合力?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邵民生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的联动机制已经形成,但执行中相关手续复杂,环节冗长。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很重要。只有建立完善具体配套法规及制度,才能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而在一些经常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官看来,由于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社会需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完善维权过程中法律援助及时介入的机制,协调司法部门指派律师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员为农民工进行调查取证、代写法律文书。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减少欠薪恶性案件的发生。

此外,还应提高劳动报酬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通过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快速调处,也要充分发挥信访的政策宣传解释和重大复杂案件的协调解决作用。

林存斌介绍,全方位预防和解决拖欠,未来要实行“三金五制”,即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及实名管理、连带责任、支付信用、部门联动、行政问责5项保障制度。

同时,以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业务,实现方便群众、缓解监察仲裁力量不足、资源有效共享等多方共赢。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10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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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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