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8日08: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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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减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日前表示,2014年结构性减税以及支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力度会越来越大。他说,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我国将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推进资源税改革,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其他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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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优化税制结构
“营改增”是2013年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抓手。从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试点,并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等9个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
“营改增”成效显著。全国企业2013年因“营改增”减轻税负约1400亿元;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小微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给服务业带来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业务领域等多重利好;有利于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三次产业分工、融合与发展,实现服务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等都将发挥积极效应。
其他减税政策让社会各个层面都获益匪浅。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从2013年8月1日起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得到实惠,直接关系到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对贸易企业,九类跨境应税服务免缴增值税;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范围扩大,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对股民,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对上海自贸区,实施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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