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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2013年12月25日中共湖北省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2013年12月30日16:17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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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湖北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依法治省进程,推进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2.推动人大工作制度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制定完善各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征求意见方式,提高立法质量,防止部门利益倾向。积极争取宜昌、襄阳享有较大市地方立法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地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3.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在全省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广泛的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制定中共湖北省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规程。省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政治协商规划,通过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完善民主党派省委会直接向中共湖北省委提出建议制度。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对口帮扶省内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机制。制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完善知情知政、参会保障、协调配合、办理反馈、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协商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与政协政治协商的衔接,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丰富协商形式,更加活跃地组织例会协商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系制度,加强委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委员提案办理和反馈制度。

24.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村(居)“两委”联席会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议)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居)民主评议、村(居)干部述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扩大村(居)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一票制”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范围。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基层企业工会主席普遍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网民对话交流制度,积极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

25.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健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制定科学的法治湖北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2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建立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7.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全省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全省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制度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合议庭成员随机组成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健全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探索建立审判委员会最终决议及形成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的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审判、开展监督的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法官、检察官司法操守和廉政情况日常监督制度。建立严格的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帮教。完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完善司法求助和法律援助制度,适当扩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范围,提高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标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28.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成员单位责任、工作程序和办法,形成反腐败合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完善党委常委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述职和报告工作制度,建立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机制。制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专司纪检监督职责。按照全覆盖、灵活性、机动性、实效性的要求,完善省委巡视制度,改进巡视办法。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健全网上信访举报机制。

29.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制定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不同层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加快推进机关公车改革和“三公”经费全公开。实行会议文件讲话数量年度通报制度,坚决遏制“文山会海”现象。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机制,改革考核办法,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七、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省人民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30.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面向所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互联网信息管理体制。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商业网站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评估工作机制链。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改进主题宣传网上表达方式,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长效机制。

31.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已转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探索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

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打造立足中部、面向全国的区域性文化资源配置中心,形成功能互补的文化市场体系。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招商平台,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推进金融资本、科技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融合发展。

健全文化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加大群众和市场评价权重。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新。深化部省合作机制,积极承办国家级重大文化交流项目。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扩大荆楚文化影响力。

3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服务标准,促进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方式,积极探索连锁、联盟、联线运行模式。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公益性演出财政补贴力度和市县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改造传统惠民工程。建立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实用性、便利性。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文化单位事企分开。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在社区、村设立文化辅导员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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